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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6)

时间:2017-03-31 15:17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住建部 点击:
【摘要】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到,环境保护设计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所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了建设项目的环保设计必须依法治理的内容。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噪声污染三个方面。全文如下:

  7信息化与自动化

  7.1一般规定

  7.1.1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信息化与自动化设计应包括硬件设施与软件系统两部分。设计应满足高效率、低成本、多用途的基本要求。

  【条文说明】7.1.1 工厂信息化与自动化设计应该从工厂实际需求出发,适应中国国情,包括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两部分。设计应满足高效率、低成本、多用途的基本要求,应考虑物联网、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

  7.1.2硬件设施应包括工厂局域网网络设施、机房、视频监控等,工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7.1.2 为满足工厂在办公、生产过程控制、产品研发等工作上对信息化的需求,工厂应建设局域网网络并接入互联网。

  7.1.3软件系统设计除应符合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需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7.1.4机房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和《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的有关规定。

  7.2网络设施

  7.2.1工厂应采用光缆和铜芯对绞电缆混合组网,建筑物内应采用铜芯对绞电缆组网,各建筑物之间宜采用光缆,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1的有关规定。

  7.2.2工厂各车间应根据工艺布置综合选配弱电电器柜,工作环境要求应通风、防潮、防尘。

  7.2.3室内、外网络主干线应使用屏蔽5类标准以上的网线,敷设距离应在90m以内。当室内敷设距离超过90m时,应安装中继设备后继续敷设;室外敷设距离大于90m时,应采用光缆进行敷设。

  7.3视频监控系统

  7.3.1视频监控点位的设计应根据工厂的平面设计图、生产设备布局、管线布设等图纸资料,经过现场勘察,结合工厂对安防和生产工艺的具体需求来确定。

  【条文说明】7.3.1 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目标为:

  1 加强工厂厂区的治安管理,提高安防管理水平;

  2 让管理人员和生产车间工作人员能实时地掌握生产设备的实施运转情况;

  3 在完全保证功能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合理选用器材,控制视频监控系统的总体造价。

  7.3.2厂区周界围墙、厂区内主要道路、工厂出入口、车间内、设备操作间、中央控制室等重点区域的应安装监视摄像机,其他区域根据需要设置视频摄像机。

  7.3.3视频监控系统应有具备下列功能:

  1巡视、定点切换监视的功能;

  2对图像输入、输出信号进行汉字叠加功能;

  3图像存储、记录功能;

  4与入侵报警子系统的联动功能。

  【条文说明】7.3.3 4当发生人工紧急报警或入侵报警时,能自动调出报警位置或附近的图像,并可以进行回放操作。

  7.3.4重点区域的监视摄像机宜采用高清一体化球形摄像机,并应配备夜间辅助照明装置。

  【条文说明】7.3.4 球形摄像机具有快速跟踪、360°水平旋转、无监视盲区和隐私区域遮蔽等特点和功能;枪式摄像机价格便宜,只能完成一个角度固定距离的监视、隐蔽性较差。

  7.3.5监控摄像机应采用网络摄像机,图像存储设备宜采用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

  7.4生产过程自动化

  7.4.1生产线控制系统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系统、集散式控制系统(DCS)或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构建,并应具备数据采集、显示、查询、打印、报警和通信等功能。

  7.4.2生产线应装设联系信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沿生产线设置启动预告信号;

  2控制室(点)应设置允许启动信号、运行信号、事故信号;

  3控制箱(屏、台)面上应设置事故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4生产线的巡视通道每隔20m~30m或在联锁机械旁应设置事故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事故断电开关宜采用钢丝绳操作的限位开关或防尘密闭式开关;

  5控制室或控制点与有关场所的联系,宜采用声光信号;当联系频繁时,宜设置通信设备。

  7.4.3控制计算机和控制机柜的供电电源应使用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的电源输出规格宜为单相50A/230VAC。

  7.4.4生产线配给料设备应设计配给料控制系统。

  【条文说明】7.4.4 配给料控制系统应具有顺序控制、数据存储和查询等功能;系统应易于组态、使用和扩展;系统应具有显示物料设定值和计量值的功能;系统的参数显示、报警和自诊断功能应能集中显示。

  7.4.5工业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业控制系统的电器及自动化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以及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

  2电器及仪表装置应采取防尘、绝缘等措施;

  3电器及自动化设计中应采用先进、实用及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

  4工厂各个车间的供配电要根据符合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综合确定。

  7.4.6工业控制系统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厂各工艺板块工控系统应运行稳定、可靠性高、自动化控制级别高、可扩展性强;

  2可与工厂其他管理软件进行上传、下达形式的数据交互;

  3控制系统可实现就地及远程控制操作;

  4工控可按照每批次、每个生产任务或按时间段的方式统计生产产量和原料消耗数据,历史数据可以存储和查询。

  7.4.7工业控制系统的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间里的每个作业设备模块应具备多种控制模式:手动、自动、远程遥控,关键的控制环节需配置视频监控;

  2系统应设计在特殊情况下的应变处理机制;

  3应设计生产过程的原材料检测、计量控制,并可以实时显示相关的数值;

  4对反映主机设备安全及工艺过程正常运行的参数,应进行检测、显示及报警。

  【条文说明】7.4.7 自动控制或远程控制的电动机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或远程控制的措施,远程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程控制的措施,当突然启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安全时,应在机械旁装设启动预告信号和应急断电控制开关或自锁式停止按钮。

  7.4.8工控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控室应设置在被控制区域的适中位置,并应满足生产控制的要求;

  2控制室应设置防尘、隔声、隔热和通风等设施;

  3面积应满足设备安装、操作维修和检修等要求;

  4室内不应有无关的工艺管道通过。

  7.5运营管理系统

  7.5.1运营管理系统应覆盖供、产、销,以及财务、人事、设备等各个业务环节,纵向上应能够贯穿从最底层的生产设备、生产线、生产控制系统、制造执行系统,向上一直延伸到最高决策层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条文说明】7.5.1 运营管理系统作为工厂运营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工具,通过标准化的流程管理和规划,实现对工厂的生产运营、财务状况的整体把握,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降低企业生产及管理成本,提供运营效率。

  7.5.2运营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开发性、先进性、高性能、安全性的原则。

  【条文说明】7.5.2 运营管理系统是为用户提供一个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并且性能优秀的平台软件系统,因此系统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开放性:系统在设计时考虑到功能的可扩展性与维护的方便性,使用的操作平台类型,应用服务器、编程语言和数据库,将遵循通用性和开放性,以期减少后续功能增加和系统迭代的难度,减少系统维护的难度;

  2先进性:应采用跨平台技术和框架。系统应兼容主流的关系型数据库 SQLserver、Oracle、MySQL等,以利用其数据安全性强,稳定性强等优势;

  3高性能:运营管理平台的软件框架和硬件规划方案,应该充分考虑对大量事务处理的要求和今后信息数据量不断增长的需要;

  4安全性:充分考虑系统及数据的容灾、备份、恢复的要求。软件在设计上应考虑:信息传输安全、身份认证安全控制、权限管理和日志审计功能。

  7.5.3运营管理系统应设置专用的服务器,不得将普通PC电脑作为服务器使用。服务器应放置在机房内。

  7.5.4运营管理系统应设计为开放的系统,具备与其他的软件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能力。

  7.5.5运营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销售、生产、质量、采购、库存等环节,应实现流程化、动态化、连续性的管理;

  2工厂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应通畅流转,并应实时获得准确的数据;

  3系统应具备报表统计、数据分析的功能。

  【条文说明】7.5.5 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应包括下列内容:

  1.销售管理:销售合同、订单、发货管理、收入确认、收款、账务管理等;

  2.生产管理:以生产车间为管理单元,实现生产计划、任务单、送货单、生产完工入库等业务的管理;

  3.质量管理:原材料质检、生产过程质检、再生产品的出厂质检、产品配方、出具质检报告;

  4.采购与库存管理:采购订单、物资入库、物资领用和产品原料消耗、过磅管理、库房盘点、账务管理;

  5.设备管理:实现从设备采购到安装调试、设备台账、日常维护保养、故障与维修、设备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6.主数据管理:客户、供应商、物料、用户等系统基础数据的维护。

  7.5.6运营管理系统设计应包括生产车间级的生产管理子系统。

  【条文说明】7.5.6 考虑到工厂生产的产品较多,生产工艺不同,设计该子系统以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管理具体的作业计划调度,收集各种生产相关的数据,并负责将数据传回运营管理系统,保证生产管理者进行合理调度。

  7.5.7运营管理系统应该设计用户管理功能。用户的操作权限应根据用户所属的系统角色来分配权限,用户可拥有一个或多个角色。

  【条文说明】7.5.7 用户管理功能,包括系统用户的维护以及用户角色设置等功能。

  7.5.8运营管理系统设计应与政府或行业数据中心进行数据联动。

  【条文说明】7.5.8 工厂作为再生资源利用的核心环节,工厂所在的区域政府配套的政策与管理要求,工厂对再生资源的处置率及再生产品的市场销售与质量跟踪、资源共享与利用都离不开对政府及行业数据的依赖,同时也要为政府及行业的管理提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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