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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中国电除尘行业研究报告

时间:2015-01-26 16:01来源:环保产业协会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2013-2014年中国电除尘行业研究报告
    1 行业发展现状
    1.1 行业发展环境
    电除尘器(Electrostatic Precipitation)由于具有效率高、能耗低、能处理大烟气量的高温烟气、坚固耐用、维护压力小,且无二次污染等优点,在国际上一直被公认为是高效的除尘设备,已被各国广泛应用于各个工业部门及民用设施的烟尘冶理。
    1907年,自第一台电除尘器投入商业运行以来,已经超过了一百年的历史。百年来的应用实践表明,从投资和长期运行成本综合来看,电除尘设备的总体费用低,技术经济性好,运行维护管理压力小。欧美及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目前使用的干式电除尘器,其烟尘排放浓度都低于20mg/m3,特别是德国和日本,一般都可以控制在10mg/m3以下。如果采用湿式电除尘器,烟尘排放浓度可以控制在1mg/m3以下。因此,电除尘器在国内外的工业烟尘治理领域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
    2010年我国出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GB13223-2011),电除尘器能否满足新标准的低排放要求,受到一些质疑,使得电除尘器在除尘领域的作用一度被误解,给电除尘市场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电除尘行业的发展面临严峻局面。
    面对挑战和压力,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通过沟通、交流,统一认识,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定信心。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不断趋严,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面对新标准低排放要求的挑战,只有进一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市场,耐心作宣传释疑工作。
    至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已执行了两年,大量的工程实例有力证明:电除尘器完全能满足低排放标准要求,并且仍然是我国烟气除尘的主要设备。
    近两年来,电除尘行业的技术开发不断深入,电除尘新技术、新工艺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实践证明,这些新技术、新工艺将为我国大气污染的控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013年,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文件,最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将火电厂烟尘排放限值降低至30mg/m3,重点区域20mg/m3。《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也首次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监测指标,PM2.5二级标准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35μg/m3和75μg/m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一般控制区按照30mg/m3,重点控制区按照20mg/m3,对烟尘排放浓度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机组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到2015年,重点区域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下降10%;划定了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简称“三区十群”,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10%、7%、5%。”
    2013年2月27日,环保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纳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控制区,其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2012年,全国电力烟尘年排放量约为151万吨,火电每千瓦时烟尘排放量为0.39克。与2005年相比,烟尘排放量下降42%,排放绩效下降78%。但步入2013年后,京津冀区域出现了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持续空气污染事件。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监测数据统计,仅2013年1月份京津冀共发生5次强霾污染,我国大气污染控制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京津冀2013年元月强霾污染事件过程分析》对京津冀区域PM2.5来源的解析中指出,燃煤占34%、机动车占16%,二者相加为50%;其余50%来源于工业、外来输送、扬尘、餐饮和其他。由“绿色和平环保组织”与英国利兹大学研究团队做出的报告数据显示,燃煤对雾霾的贡献,占一次PM2.5颗粒物排放的25%,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贡献分别达到了82%和47%。以行业来看,燃煤电厂和钢铁厂、水泥厂等工业排放源则是京津冀地区的主要污染源。
    2012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12%、13%、10%,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13个重点区域将细颗粒物纳入考核指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6%;其它城市群将其作为预期性指标。
    为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将实施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扬尘综合整治、能力建设等八类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总需求约为3500亿元。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新增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约228万吨/年、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约359万吨/年、颗粒物减排能力约148万吨/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能力约152.5万吨/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光化学烟雾、灰霾、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共计减少社会经济损失约20,000亿元。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规定烟尘排放限值为30mg/m3,重点地区为20mg/m3,对于新建机组,自2012年1月1日已经开始执行该浓度限值,对于现有机组,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该限值。
    2013年以来,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根本抑制,环境矛盾日益凸现,环境压力持续加大,部分地区和城市大气雾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下大力气治理PM2.5,改善空气质量。这也为电除尘行业大展身手提供了平台和绝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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