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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经济价值的探索(4)

时间:2012-11-14 14:53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本文首先从国内外利用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然后分析了各种下游再生制品的经济效益。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垃圾利用率较高,与通常“资源化率不足5%”的说法不同,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材实验室主任陈家珑教授给出的数据是,我国实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且目前主要的处置方式是填埋与堆放。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国外经济发达国家都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再利用进行了立法,有了一套完整全面的措施、政策和法律,使建筑垃圾再利用有了法律保障和支持,并且享受国家政策上的优惠,这就客观上起到了积极倡导的作用。另外,上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垃圾中废旧混凝土较多,甚至全是混凝土,如澳大利亚等国,房屋为木结构和混凝土结构,没有砖混结构,所以不产生废旧黏土砖建筑垃圾。废旧黏土砖建筑垃圾的问题是中国特色的,我国不少专家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研究证明,用废旧黏土砖再生骨料配制的混凝土,其强度较用废旧混凝土再生骨料配制的低, []且由于黏土砖骨料吸水率高,造成配制的混凝土工作性能降低。

  所以,我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迫在眉睫,各相关部门需通力合作,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出台系列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扶持政策,加大教育及宣传力度,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

  回收再利用下游产品经济效益分析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就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开始了基础研究,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就多达几十项,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再生产品包括再生粗骨料、再生细骨料、以及由此进一步生产的再生混凝土、再生砖、再生砌块等。以下就针对目前的各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一、再生混凝土

  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用于混凝土配制,一般再生材料替代率超过30%可申请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而且根据已有研究,当再生骨料取代率不超过30%时,配制的再生混凝土其性能劣化程度不多,强度降低约5%,而且由于再生骨料引起的工作性能、耐久性能的劣化,收缩徐变的增大,也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所以,综上所述,再生粗骨料替代率一般取30%为宜。

  全国在上海、北京、都江堰、邯郸、青岛等城市有再生骨料的生产,目前,除了上海的再生骨料价格低于天然骨料价格外,其他城市的基本上呈现出再生骨料较天然骨料贵的现象,这是因为上海的天然骨料产地越来越远,仅运输成本就占到15元/吨左右。而且,城市中的再生骨料生产线往往为小型生产线,能耗大成本高,则仅处理成本就高于运抵城市中的天然骨料价格。 []另外,由于再生骨料强度低、性能差,我国的再生骨料中碎砖含量一般都在一半左右,造成再生混凝土强度降低。或者需要增加水泥用量和外加剂用量来弥补其强度和性能的劣化,这也造成了再生混凝土成本的增加。所以,总的来说,目前再生混凝土的价格甚至稍高于普通混凝土,这也是制约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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