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4)

时间:2016-09-12 16:13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搜狐 点击:
【摘要】日前,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已经印发。《规划》在客观分析“十三五”发展形势及建筑能耗需求、节能潜力等基础上,提出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抓好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深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动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科学构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编制《山东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技术导则》,指导城市新区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将绿色、低碳、生态理念落实到城区建筑、交通、能源、市政及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快绿色建筑由单体推广向集中连片发展的转变。在总结推广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绿色生态示范城镇创建,开展绿色生态城镇、片区的规划、建设技术与评价研究。进一步完善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政策,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发布实施《山东省绿色建筑规划审查要点》、《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要点》、《山东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加强规划、设计、验收环节审查把关,进一步健全绿色建筑闭合式监管机制,确保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修订《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绿色施工、绿色医院、绿色校园、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等技术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运行阶段评价标识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改革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方式,实行专家评审与施工图审查两种认定模式。研究制定《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导则》,组织开展绿色智慧住区示范创建。

  (二)积极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能耗标准定额,实行建筑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加快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进程。制定《山东省民用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2016-2030年)》,组织编制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建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价标识制度,组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创新联盟,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连片示范建设,建成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机制,强化节能专项验收把关,切实提高节能工程质量,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节能审查、调适及评估制度,严格控制超大、超高、超限公共建筑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农房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发推广符合农村特点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支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到规划期末,全省新建农村社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80%。

  (三)深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推广政府引导、供热企业为主体、居民参与的改造模式,科学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将节能改造与旧城功能优化提升有机结合,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节能改造。继续强化以同一热源或者换热站供热区域为整体的系统化改造,发挥供热主体的积极性,提升供热系统运行效率。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提高改造标准,按照节能65%标准或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改造。积极探索建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综合改造模式。扎实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指导重点城市加快实施改造,支持以城市(区)为单位规模化开展节能改造,积极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重点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或绿色改造示范。鼓励应用合同能源管理、PPP等创新模式实施改造,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健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

  (四)大力推动建筑用能结构调整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力度,编制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标准图集,对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100米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绿色生态城区(城镇)建设中,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集中连片推广。全面完成各类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验收,保质保量完成示范任务,做好示范总结及后评估,对不同技术类型的典型案例实施跟踪评价,指导后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践。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大力推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促进城市可再生能源微网系统建设。拓展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将高效空气源热泵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体系。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资源评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保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质量。鼓励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开展被动式太阳房、可再生能源采暖试点,提升生物质能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到规划期末,新建农村社区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五)科学构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完善升级省、市两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立可持续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鼓励平台运行管理向市场化、商业化模式发展。扩大监测平台覆盖范围,新建及实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实现主体工程与用能分项计量、节能监测系统“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逐步扩大监测广度及深度。研究建立公共建筑合理用能制度,强化设计阶段能耗指标控制和运行阶段合理用能管理。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结合地方实际,充分考虑公共建筑类型、面积、总能耗、单位面积能耗等特点,分类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能效管理。依托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深入推进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强化统计监测数据分析与应用。对重点用能公共建筑强制实施节能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节能改造的重要依据。总结推广节约型高校、节约型医院试点示范经验,积极推动旅游、商业、交通、文化、体育等其他领域节约型公共建筑创建。

  (六)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开展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加快发展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绿色建材,培育壮大绿色建材产业。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制定实施《山东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发布评价标识信息,编制公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建材市场消费。选择绿色建材产业中的创新技术和产品,组织开展工程应用试点示范,支持绿色建材研发、生产、推广和应用,发挥对绿色建材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相关要求,政府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等利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及省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示范,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扎实推进城镇“限粘”,深入开展新型墙体材料革新,重点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材,研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配套墙体材料。积极发展高效节能保温材料,鼓励发展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和新型节能门窗,推广应用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材。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支持新农村建设和绿色农房建设,到规划期末,新建农村社区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七)强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制定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推进机制,改革完善与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相适应的图审、招标、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结算等配套管理制度,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积极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到规划期末,设区城市和县级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30%、15%。加大科研开发力度,重点支持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和构配件配套技术研发攻关,大力推广整体厨卫、系统门窗、预制墙板、叠合楼板等成熟部品构件和装配式装修技术产品。编制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目录,建立完善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构配件生产、施工、检测、验收、运维等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构配件生产运输、施工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强化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等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研究完善建筑物联网系统,实现建筑产品全过程跟踪管理和质量追溯。完善全装修技术标准,积极推行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大力推广住宅装修成套技术和通用部品,实现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生产基地创建,发挥对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适当延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和建设标准,积极推广主体结构和内装分离的新型建筑体系,提高建筑的耐久性和可改造性,努力打造“百年”建筑。

  (八)加快推行绿色施工

  将绿色施工作为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内容,在新建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予以全面推广。健全推进机制,将绿色施工列入工程建设领域评优、评奖及示范立项的必备条件,及企业资质评审、信誉评级的重要参考,未实施绿色施工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省泰山杯、市政金杯、绿色建筑示范评选,不予推荐参评国家鲁班奖、詹天佑奖、市政金杯、绿色建筑创新奖。以政府投资项目为抓手,率先推行绿色施工。强化示范引领,规划期内,组织创建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500项以上、国家绿色施工示范100项以上,跟踪做好示范工程的中期核查和评估验收。完善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山东省工程建设绿色施工管理标准》和《山东省工程建设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加快发展绿色施工适宜技术,重点研发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高强钢筋与高效混凝土、新型模架技术、现场废弃物减排及回收再利用技术、地下资源保护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高效施工机具等技术产品,建立完整的技术产品支撑体系。编制发布建筑和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定额,明确绿色施工工程取费标准,加大对绿色施工支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推行绿色施工的积极性。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