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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3)

时间:2016-09-12 16:13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搜狐 点击:
【摘要】日前,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已经印发。《规划》在客观分析“十三五”发展形势及建筑能耗需求、节能潜力等基础上,提出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抓好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深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动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科学构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二、形势分析

  (一)面临的发展形势

  1.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在国家战略布局中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最大限度降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资源能源消耗,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2.经济新常态的新要求。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式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集约式发展。深入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有利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3.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十三五”末我省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比“十二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市民化。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新增大量的城镇建筑,带来更多的能源资源需求。为保障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求深入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不断提升建筑能耗,有效减缓城市能源资源消耗过快增长的趋势。

  4.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新要求。目前,我省仍有一半以上的城镇存量建筑属于非节能建筑,缺乏合理有效的节能保温措施,室内热舒适性普遍较差。在农村地区,冬季室内平均温度较城镇住宅低7-9℃,生活热水用量也远远低于城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对建筑舒适性、室内外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迫切需要积极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有效改善居住生活品质。

  (二)民用建筑能耗预测

  1.建筑增量分析预测。2015年底,我省城镇化率为57.01%,全省城镇既有民用建筑总面积16.88亿平米,其中,节能建筑8.4亿平米、城镇集中供热采暖面积8.6亿平米。按照“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的目标,“十三五”时期需要新建节能建筑4亿平方米,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将达到20.88亿平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21.2%。

  2.建筑能耗需求分析。据测算,2015年我省建筑采暖能耗需求为3987万吨标准煤,建筑用电折合4309.7万吨标准煤,两项合计建筑能耗总需求为8296.7万吨标准煤,占当年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3.11亿吨标准煤的26.7%。按照目前的能耗状况和发展趋势测算,2020年我省建筑能耗总需求将达到9600万吨标准煤左右,比2015年增长15.7%。

  3.建筑节能潜力分析。按照我省历年建筑采暖能耗和用电量趋势,预计“十三五”时期,通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全省将累计形成节能潜力3107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67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62万吨,利废1.5亿吨,节地33万亩,对全社会的节能贡献率将达到28.4%以上。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为统领,以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式为核心,以“提升能效、降低能耗、绿色转型、机制创新”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扎实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由低能效建筑向高能效建筑、由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由单体建筑绿色化向城区(城镇)绿色化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推进,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完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

  2.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快实现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转变,构建有效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市场主体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城乡统筹,突出抓好城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积极开发推广符合农村特点的新型墙材和节能技术产品。注重增量、存量统筹,在推进新建建筑绿色、节能的同时,深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推广绿色化改造,提高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降低运行能耗。

  4.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突破制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体系。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应用,引导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发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业,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绿色建筑。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城区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创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20个以上。

  ——新建建筑节能。新建节能建筑4亿平方米以上,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9%。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500O万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到规划期末,全省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

  ——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稳定运行、准确传输,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建立用能监测系统。

  ——绿色施工。自2017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绿色施工方式建造。到规划期末,60%以上的城镇新建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

  ——绿色建材。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实行“限粘”。到规划期末,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专栏“十三五”时期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主要发展指标

专栏“十三五”时期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主要发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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