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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气治理行业2014年发展综述(5)

时间:2016-05-16 16:48来源:中国环保产业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综述了我国有机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环境及行业经营状况,介绍了行业技术发展及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情况,分析了行业市场及主要骨干企业的发展情况,针对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和建议。
4.2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
    VOCs治理行业总体技术发展水平较低,有待于国家和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
    由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所涉及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决定了VOCs的治理技术体系非常复杂,包括回收技术和销毁技术两大类,以及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冷凝技术、膜技术、催化燃烧技术、高温焚烧技术、生物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化技术、光氧化技术等10种左右的实用治理技术。其中,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冷凝技术、催化燃烧技术和高温焚烧技术是VOCs治理的主流技术,与国外同类技术相比,我国的VOCs治理技术在功能材料、技术细节、工艺设计水平和制造水平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规范化设计方面尚没有统一的设计规范约束,不同企业的净化设备在性能上存在很大的差距。膜分离技术、生物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化技术和光氧化技术是近年来发展的新技术,由于技术基础欠缺,对技术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在工艺设计和净化装备设计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造成很多净化设施净化效果差,难以实现达标排放要求。对于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应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明确不同技术的治理对象和适用范围,指导技术应用和工程设计。
    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生产工艺尾气中同时含有多种污染物,通常需要采用组合技术进行综合治理,在很多行业的废气治理中会用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治理技术,净化系统的优化组合设计是系统集成的关键。技术组合与系统集成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同治理技术的优势,不单是为了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更重要的是为了降低治理成本。和国外治理公司相比,目前国内的治理企业在系统设计上缺乏经验,系统设计能力较弱,在系统集成上往往存在很多缺陷,达不到技术集成效果。需要企业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设计经验,对重点行业国家应该组织进行工程技术示范,优胜劣汰,全面提高工艺设计水平。
4.3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从事VOCs治理的人才严重缺乏,需要加强人才培养。VOCs的污染治理技术复杂,对设计人员的综合要求高,需要掌握化学化工、通风排风、机械设计、自动控制等专业的人才。由于我国VOCs的治理工作起步较晚,从事VOCs治理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不注重人才培养,严重缺乏有经验的、综合型的从事VOCs治理的人才,企业人才储备不足,设计力量有限,很多企业只有极少数有经验的设计人员,有很多企业甚至没有考取环境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具备环境工程设计的基本条件,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VOCs治理工程的设计上,国内企业的综合设计水平和国外公司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企业重组等形式进行人才的优化组合,是目前治理企业发展的必然途径。
4.4 VOCs治理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缺乏技术性法规的指导,目前VOCs的治理市场混乱,有待进一步规范。对于重点行业的VOCs治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出最佳的技术导则(重点行业VOCs治理技术指南)和相应的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治理技术选择、治理工程设计与运营等指导性文件,排污企业在进行治理时不知应该选择何种治理技术和工艺路线,管理部门不知如何对治理设施进行有效地监管,“排污企业不知道如何治,管理部门不知道如何管”成为了目前VOCs治理工作中的一个最大问题,致使目前的VOCs治理市场比较混乱。
    由于缺乏最佳技术导则等技术性法规的指导,排污企业在进行技术选择时往往采纳“低价中标”,而低价中标的治理技术可能并不适合该行业的VOCs治理,最终不能实现达标排放要求,造成工程重复建设。近年来治理工程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的情况也较多,造成了浪费。
    由于进入VOCs治理市场的门槛较低,部分从事VOCs治理的企业技术水平低,实际上不具备进行工程设计的条件,只是采用低价战略争取项目,不按规范设计,难以保证治理工程质量;部分治理企业对技术的理解不够,不掌握技术的使用条件和适用范围,致使很多治理项目达不到治理效果,如低温等离子体治理技术,近年来发展很快,采用该技术的治理企业迅速增加,但普遍存在治理效果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等问题。以上问题也是造成工程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的原因。
    为了指导重点行业的VOCs治理工作,规范VOCs治理市场,国家应尽快制定与VOCs治理有关的技术法规体系,淘汰技术能力差的落后治理企业,促进VOCs治理市场的有序发展。
4.5 完善VOCs检测方法体系、有效监管VOCs治理工程
    VOCs检测环节薄弱,检测方法体系不完善,影响VOCs治理工作的开展和对治理设施的有效监管。由于VOCs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排放情况复杂,VOCs的检测问题一直是困扰排放管理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的行业排放标准中一般是规定非甲烷总烃(NMHC)和行业的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或者是总VOCs和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NMHC的检测方法相对成熟,但在进行含氧、氮、硫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时存在很大的偏差,并不能反映实际排放情况,特别是行业中大量存在的含氧的醇类、酯类、酮类、醚类等污染物的检测。总VOCs的检测需要气相色谱仪,对每一种废气成分进行检测,然后加和进行计算,检测周期长,费用高,目前大部分省市以下的检测机构基本不具备总VOCs的监测条件。从管理的角度考虑,目前很多地区都提出了污染源的在线检测要求,虽然近年来国家和企业都投入了大量的经费进行在线监测装置的研发,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尚没有成熟可靠、成本较低的相关监测设备可以大面积推广使用,采用气相色谱仪的在线监测装置费用较高,操作要求高,一般企业难以负担。目前对一些单一的化合物(如苯类、甲醛等)监测所使用的传感器已经比较成熟,但应用面窄,在行业特征污染物比较多的情况下误差很大。因此,近期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进行检测分析设备的研发,尽快完善VOCs的检测分析方法体系。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点击进入研究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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