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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实录(7)

时间:2017-02-21 13:41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境报 点击:
【摘要】2月20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自然生态保护状况,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生态保护工作进展。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程立峰、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凤凰网:还是再回到生态保护红线的问题。您介绍了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负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属地管理责任,具体怎么通过制度来确保严守?由于地方求发展的惯性,对于破坏生态保护红线或者变相破坏,有没有离任审计、追责,或者在官员提拔方面有没有一些措施来防止?这方面有没有详细的方案?另外,环境保护部正在抓紧落实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都有哪些制度?想请您介绍一下,谢谢。

       高吉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非常重要,但是实行严格管理更为重要。怎样能够管得住?《若干意见》已经提出了明确措施。有些地方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同时,也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了怎么样更有效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

       怎么样让地方政府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后,我们要开展日常的监测评估,每年通过地面和卫星相结合的“天地一体化”手段,监测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情况,然后再根据《若干意见》提出的“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进行评估。将监测评估的结果作为对地方干部政绩考核最主要的依据,对做得不好的要进行问责。总的来讲,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我们强调既要划得实,也要管得住,既要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也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命线,不能随意调整

       人民政协报:请问高所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是否意味着不能再作调整了,如果要调整的话如何调整?谢谢。

       高吉喜:《若干意见》里面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一定要体现在刚性上。如果可以随意调整的话,就不能叫作红线了。生态保护红线也被称为继耕地之后的生命线,这条生命线保护的价值意义非常重大,不能随意调整。《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到重大民生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可以进行调整。第一,要经过科学的评估;第二,怎么样调整,要有严格的措施。总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基本上是不能进行调整的。所以,我觉得要传达一个信号,生态保护红线一定要体现底线的作用、约束的作用,体现生命线的作用,大家不要想着划定以后的调整。

       程立峰:我再补充一下,对于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要求。这是因为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减少了就是破坏了底线,危及到生命线。同时,随着国家对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加大、监管能力的提升,特别是通过生态修复和恢复面积的增加,必然有一些区域要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予以严格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从我们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角度来讲,当然希望有更多的绿水青山得到保护,供大家分享,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更好的秀美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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