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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有何变化?(2)

时间:2016-12-01 13:5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境报 点击:
【摘要】工信部11月22日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的意见。这是对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修订。经梳理,新版意见稿对比旧版主要有8大变化,其中涉及企业产能方面的要求可谓“巨变”。

       第七,售后服务能力方面,新版意见稿的要求更加具体,企业应具有对动力电池故障快速响应能力,以及动力电池使用、故障及主要问题总结分析的能力。另外,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不限于系统企业,所有动力电池企业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动力电池产品回收利用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

售后服务能力要求

       第八,整体规范管理方面也有小调整。暂停公告资格的企业,应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核查仍不符合的,将从目录中予以撤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列入公告,属于直接关系安全事项的,撤销后3年内暂停受理公告申请。

规范管理要求

       2015版汽车动力电池规范条件的实施时间并不长,从2015年5月1日至今只有一年半时间,但其引发动力电池行业发生的变化非常剧烈。目前工信部已经评选了四批准入企业,一共57家,包括56家单体企业、1家系统企业。根据最新统计,申请的企业已经多达70家,而外资动力电池企业迟迟还未能获得准入。对于还未能进入电池白名单的企业来说,新版规范条件意见稿明显把门槛拔得更高了,光是产能这一项要求就能把绝大部分企业拒之门外。

       已经获得准入的企业也不能高枕无忧,工信部将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很有可能还面临重审。今年4月底,工信部发布动力电池目录申报补充条件后,前三批准入企业根据要求做了补充检测,现今看来还需再检测审核。

       整体来说,动力电池企业面临政策标准上的挑战非常严峻。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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