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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服务“市场化”受制约 调峰能力亟待大幅提升(天然气)(4)

时间:2016-10-12 14:51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能源报 点击:
【摘要】2015年12月19日,受境外天然气管道故障,加之资源短缺、唐山液化天然气(LNG)库存减少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华北地区天然气供应量出现临时短缺,北京市热电气联调调度指挥部启动红色预警;2016年1月22日起,受气温骤降影响,北京地区用气连续三日持续突破1亿立方米,峰值用气量达到创历史纪录的1.09亿立方米,1月29日零时,北京再次启动天然气供应应急措施……

  投资建库积极性受制约

  遗憾的是,“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储气库的财政支持并没有顺延到“十三五”,因此要在2020年实现国家能源局提出的“148亿立方米储气库有效工作气量”规划目标,意味着我国需要在“十二五”末55亿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近100亿立方米有效工作储气量。在丁国生看来,在没有“十二五”时期财政支持力度的情况下,上述目标实现难度相当大。

  从中石油目前正在进行的管道资产优化重组动作看,未来储气库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可能与管道脱离,实现储气库可持续发展将面临较大挑战。而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也已显示出未来储气库与管道脱离的政策导向。办法明确指出,包括储气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资产在内的固定资产不纳入定价成本核定范围。记者了解到,虽然国家发改委将会在年内另行出台专门针对储气库的相关政策文件,但在业内专家看来,政策的不确定性无疑将会对“十三五”期间储气库建设的推进产生巨大影响。

  “由于目前国内没有实现天然气季节性气价机制,储气库建设投资只能通过管道加以回收。如果将储气库作为独立的设施考虑投资回收和经营效益,在现有体制机制下,储气库建设对天然气业务整体效益的贡献将难以得到体现。”丁国生说。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指出,储气库建设最需解决的就是价格机制问题。调峰气价对提升我国储气库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将产生关键作用。虽然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专门就建立天然气储备提出了建设目标,也详细规定了各方义务,但因至今我国并未推出调峰气价,地方政府普遍未见实质动作落地,企业更没有建设储备设施的积极性。目前,只有湖南今年上半年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推出了非居民用天然气季节性差价机制。

  丁国生进一步指出,有了调峰气价,中石油建储气库不仅有压力,更有动力。“反之,中石油只有保供的压力,建库积极性肯定会大打折扣,其他有意投资参与储气库建设的企业或社会资本更是如此。” 

  据记者了解,2015年在修订价格目录时,经过反复论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决定对储气库的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不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目前国家发改委对价格管理实行的是权利清单制,调峰气价并不在发改委管理的权利清单里,这意味着调峰气价是完全市场化的,可由供需双方自行确定。”一位不愿具名的接近政策制定人士对记者说。

  事实上,在当前天然气门站价格仍受政府管制的情况下,市场普遍反映,上述所谓“完全市场化”的调峰气价实际上只是一道不可能推开的“玻璃门”。在上述人士看来,目前并不是没有储气价格机制,是有了价格机制,但受到体制制约并没有发挥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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