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附项目清单)(2)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 7.加强工业企业达标改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织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玻璃、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快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深度治理,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8.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完成14台30万千瓦及以上和10台20至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改造任务,其中,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改造任务。 9.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各地区要按照制定的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实施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应用。2017年底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所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四)加强燃煤锅炉整治。 10.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开展燃煤小锅炉清理整治,进一步加大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延边州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所在地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下同)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17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11.实施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改造。组织开展大型燃煤供热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排查,督促难以稳定达标的企业于2017-2018年供暖期前完成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和达标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实行清洁能源替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 12.加快推进在用黄标车淘汰。进一步扩大黄标车禁行范围,2017年6月底前,实现县(市)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之间国道、省道公路黄标车禁行,压缩黄标车使用空间。各市(州)要加快制定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补偿政策。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10.4万辆在用黄标车。 13.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在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严查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推动老旧机动车逐步淘汰。 14.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 Ⅴ标准的车用汽、油。组织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 (六)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 15.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固化处理,集中堆放的土方、砂石料全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对建筑扬尘不达标的施工场所依法限期停工整改。 16.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各市(州)要进一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减少道路二次扬尘。2017年底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100%,其他城市较上一年增长6个百分点以上。 (七)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17.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全面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20家石化企业全部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 18.深入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全面完成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2017年底前,各类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5%以上。 19.开展 “万户净烟 ”行动。划定并逐步扩大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 ”范围,加强 “禁燃区 ”内大气污染源监管。严查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祭祀烧纸等行为,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底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 “禁燃区 ”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其他地区不低于50%,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全面完成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任务。 (八)防治秸秆露天焚烧污染。 20.强化秸秆禁烧监管。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政府的具体责任,实施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在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时段,严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一步降低秸秆焚烧火点数。 21.推进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完善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 “收、储、运”体系,进一步扩大秸秆机收捡拾打捆试点范围,突出做好国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机场、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工作。 22.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秸秆 “五化 ”综合利用步伐,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2017年底前,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20万吨以上。 (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3.修编应急预案。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和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统一预警级别,进一步降低预案启动门槛。各市(州)要组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增强应急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4.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2017年9月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数字模型,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各市(州)推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信息,指导相关地区提前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25.强化联防联控。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各市(州)要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及时启动预案,实行城市间联动、部门间联动,开展联合响应、联合会商、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形成防控合力。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内,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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