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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9)

时间:2015-01-05 17:03来源:环保部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第三部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法规
    自《固体法》出台以来,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先后出台了多项法规和部门规章。此外,针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口废物等领域,制定了大量的专项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详见附表四),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落实。经过近20 年的发展,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立法从无到有,初步形成了由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地方性法规构成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二、机构
    2013 年,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正式组建,为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和污染场地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截至2014 年4 月,全国31 个省(区、市)全部成立了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24 个省份在市级层面成立了165 个市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其中102 个为专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全国地市级以上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总编制人数逾1400 人(详见附表五)。
    三、培训
    管理技术培训是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之一。2013 年,环境保护部举办固体废物管理技术类培训共6 期,培训内容涵盖危险废物、电子废物、进口废物等管理领域,共培训各级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和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近1000 人次。从培训后发放的征求意见表情况来看,培训学员普遍认可培训工作,认为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四、科研
    从2013 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来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科研成果覆盖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多个领域,涉及到污染控制技术、治理装备研发等多方面内容。主要成果有:生活垃圾分质资源化与二次污染控制技术、装备,电石渣石膏法烟气脱硫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固体废弃物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技术与装置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创新、装备产业化及区域解决方案示范,新型废酸焙烧再生系统与应用研究等。
    五、行政审批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环境保护部关于简政放权的具体要求,本着有利于地方强化监管、简化申请程序、便于企业申请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调整下放的后续衔接工作。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简称“进口废五金类废物”)等企业认定审批事项已经下放省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已下放省级环保部门。
 
附表一:2013 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
2013 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
2013 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2
2013 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
 
附表二:《“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目标指标 指标内容 完成情况
1
利用处置指标
完成铬渣污染综合整治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处置历史堆存铬渣337.6 万吨。2012年全年新增处置铬渣约235 万吨,相当于前6 年年平均处理量的3 倍多,截至2013 年底已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
2
持证单位危险废物(不含铬渣)年利用处置量比2010 年增加75%以上。
全国持证单位危险废物(不含铬渣)年利用处置量逐年提高,2013 年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含铬渣)1312.4 万吨,较2010年增长58.3%,高于预期目标,若年增速维持在当前水平或目标设定的年平均增速水平,则《规划》目标有望提前实现。
3
市级以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
北京、黑龙江、浙江、江西、四川、宁夏、新疆等地市级以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无害化率在75%以上,整体上距离目标实现存在较大差距。
4
城市(包括县级市、地级市和直辖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大部分城市(包括县级市、地级市和直辖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
5
设施建设和
运行指标
完成《设施建设规划》内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任务。 全国56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中基本建成41家,比2010年增加18家,增长78.3%;277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中基本建成253家,比2010年增加38家,增长17.7%。
6 《设施建设规划》内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焚烧设施负荷率达到75%以上。 《设施建设规划》内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焚烧设施负荷基本稳定在80%左右,较2010年提高5%,高于《规划》预期目标。
7 规范化管理指标 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013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68.1%和72.5%,距离《规划》目标差距较大。
 
附表三:2013 年度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
2013 年度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
2013 年度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2
备注: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企业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企业数量)÷抽查企业总数量。
表2:产生单位督查考核情况
产生单位督查考核情况
产生单位督查考核情况
表3:经营单位督查考核情况
经营单位督查考核情况
附表四:我国现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政策法规
分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分类政策法规名称
公约 《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 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 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 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 号)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卫医发〔2003〕287 号)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7 号)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原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3〕1874 号)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 号)
《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发改环资〔2005〕2113 号)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文件,环发〔2012〕1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境保护部、卫生部文件,环发〔2011〕19 号)
《关于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22 号)
《“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115 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 年第48 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 年第55 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 年第65 号)
《关于将铬渣产生单位纳入重点污染源强化环境监管的通知》(环办函〔2012〕139 号)
《应对甲型H1N1 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环办〔2009〕65 号)
《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环办〔2013〕50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 号)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 号)
《关于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文件,环发〔2012〕157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 年第24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综〔2012〕34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82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83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84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90 号)
《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文件,环发〔2012〕110 号)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文件,环发〔2003〕163 号)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件,环发〔2006〕115 号)
《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财综〔2013〕110 号)
进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12 号)
《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办公厅文件,环办〔2011〕141 号)
《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9 年第36 号;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1 年第93 号;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9 年第78 号;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 号)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 年第23 号)
《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 年第66 号)
《进口废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69 号)
《进口废PET 饮料瓶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69 号)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69 号)
《进口硅废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 年第23 号)
《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3 号)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风险监管指南》(环办函〔2012〕147 号)
《关于开展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环办〔2013〕18 号)
《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3 号)
《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环函〔2013〕176 号)
——
废旧商品、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污泥 《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 号)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 号)
《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 号)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 号)
其他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 年第11 号)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 年第33 号)
《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 年第15 号)
《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 年第55 号)
《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林业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厅文件,环办函〔2012〕126 号)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 号)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 年18 号)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 年86 号)
《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 号)
附表五: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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