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纳是风电“十三五”规划核心
11月底,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风电的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发展方式及保障措施等。《规划》的出台在提振风电行业发展信心的同时,也为我国风电行业在“十三五”时期优化发展布局、解决弃风限电、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完善相关监管措施等方面指引了方向。 近日,记者特别专访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对风电“十三五”规划亮点进行解读。 目标基本符合行业预期 问:《规划》提出了“十三五”风电发展的总量目标,到2020年,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达到4200亿千瓦时以上,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这个数据与风电行业的预期是否一致? 易跃春:“十三五”总量目标的提出,是在“十二五”风电高速发展背景下,考虑到既有的弃风限电情况,“十三五”期间在发展速度上稍有缓解。同时还要满足我国提出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要求。因此,2020年风电装机2.1亿千瓦的总量目标并不高,只是我国“十三五”风电发展的一个保障性最低目标。而且,《规划》中明确提法是2.1亿千瓦以上,基本符合行业预期。 根据总量目标,2016-2020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8100万千瓦以上,年均新增约1600万千瓦,“十三五”年均增长率7.4%,相比“十二五”的实际年均增长率23.4%有较大降低,也可以看出,《规划》对“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方式不再以增速为主,而是在保持适当规模基础上,更注重品质的提升,总量目标稳中有升。 同时,在不考虑火电灵活性改造、用户侧需求响应、削峰填谷等更有力措施的情况下,2020年可以在一定合理弃风空间内实现2.1亿千瓦风电的消纳,但前提是建设布局要优化。在布局思路上,与“十二五”时期的以资源为导向大基地建设的发展模式相比较,“十三五”规划对风电建设布局有较大调整,以促进风电就地消纳为导向,将风电开发主战场从“三北”地区适当调整到消纳能力较好的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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