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
三、《办法》起草过程 2008年1月,环境保护部组织成立编制组启动《办法》的起草工作。编制组深入调研欧美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和国内已有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召开多次专题研讨和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书面征求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后,形成《办法》(送审稿),并报送环境保护部部务会审议。 2016年6月,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对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监管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送审稿)相关条款,形成《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2016年7月,环境保护部再次发文征求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意见。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再次对《办法》主要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办法》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制度 (一)基本框架 《办法》共7章29条。 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定义、管理职责、标准规范、责任承担、技术单位、举报等内容。 第二章《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共4条,主要包括环境调查、环境调查报告内容、风险评估、评估报告内容等。 第三章《风险管控》共3条,主要包括风险管控的一般要求、风险管控方案内容、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治理与修复》共6条,主要包括治理与修复一般要求、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内容、环保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安全防护、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内容。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4条,主要包括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措施、情况报告、信息公开等内容。 第六章《罚则》共2条,分别规定了地块责任人违反规定的处罚要求。 第七章《附则》共2条,规定了《办法》解释权、施行日期。 (二)主要制度 《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制度: 1.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制度。主要规定了启动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内容等。 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制度。主要规定了启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前提条件、地块责任人需要采取的措施、风险管控方案的主要内容、相关管理措施等。 3.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制度。主要规定了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编制与报送,工程方案内容、工程实施的环保要求和信息公开、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等要求。
制度设计总的考虑是注重实际效果和可行性、可操作性,并尽量减少行政审批和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管理。 【相关文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相关文章
- 2017年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评述和2018年发展展望2018-03-27
- 全国人大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涉及土壤、固废)2018-05-03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环保类)2018-09-10
-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汇总(国家篇)2019-04-15
-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下达280亿元2019-12-05
- 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全文实录2020-10-22
-
报告对2023-2024年商用厨余垃圾处理行业及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洞察需求潜力及发展趋势,对2025-2030年市场趋势分析及前景进行展望,调研报告涵盖行业发展情况、供给竞争及模式、价格、项目分析等。[详细]
![广告条C2](/templets/geprn/images/tmp/ad08.png)
- [监测报告] 中国商用厨余垃圾处理行业研究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中国厨余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2024)
- [监测报告]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简介
- [监测报告] 工业冷却塔排水回收市场调研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GEP Research:活性炭再生产业洞察报告(2024)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