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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八省市交流发言(4)

时间:2015-01-19 10:12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5日~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14年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15年重点任务。八省市环保厅局在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创新机制 强化监管执法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高度重视环境监管执法,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十二五”以来,全省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37699件,罚款17.356亿元。特别是全面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仅2014年,全省就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036件,其中行政拘留541人,刑事拘留1464人。

一、实施司法联动,提升环境执法威慑力

一是设立公安驻环保联络机构。2012年,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出台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省公安厅设立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目前,各市、县(市、区)基本实现环保公安联络室(或警务室)全覆盖,6个市以及15个县(市、区)公安局成立打击环境犯罪专门机构。2014年,根据“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公安部门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道警长”。二是完善环境司法联动机制。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4部门联合出台《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案件会商制度。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制定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程序、调查取证规程。三是全力查办大案要案。坚持“严执法、施重典、抓典型、促实效”,查办一大批涉嫌环境犯罪重大案件。特别是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保险粉母液非法倾倒案件,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处个人罚金10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分别判处6个月拘役至4年有期徒刑,公司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补缴排污费1262万元,起到了极大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推动公众参与,提升环境执法精准度

一是把信访投诉作为发现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在强化环保热线、来信来访、门户网站等传统信访渠道的同时,开通浙江环保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投诉平台。对被投诉对象开展体检式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一律查处、整改到位。公众监督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大幅提升,去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受理各类信访举报89781件,同比增加50.74%。二是以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研究制订《浙江省环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规定》,全面公开重点污染源、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信息。三是积极培育环保社会组织。成立浙江省环保联合会,全省注册环保社会组织达到61家。建立政府与环保组织对话机制,定期沟通交流,通过组织市民检查团、专家服务团、生态文明宣讲团等形式,引导环保组织发挥宣传、监督和服务作用。

三、借力舆论监督,提升环境执法公信力

一是建立舆情搜集和回应机制。设专人搜索环保舆情,编报舆情专报,浙江省环保厅领导每期阅批,重点案件由环境执法总队核实查处,处理情况向媒体公开。制定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涉环境问题处理办法,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充分运用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等形式,公开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省公安厅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环境犯罪大案要案,产生了强大震慑力。三是与主流媒体互动合作。主动向浙江卫视等影响力较大的媒体提供线索,推动解决环境难点热点问题。浙江卫视《今日聚焦》从2014年3月至今播出200余期节目,涉及环境问题达80余期。对曝光的问题,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跟踪、督办和反馈。

四、狠抓网格管理,推进环境执法全覆盖

一是构建网格化体系。从2012年起,浙江省以环境监管“三清三到位”(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为目标,启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省已划分11个一级网格、46个二级网格、500多个基层网格,每一个网格都明确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二是加强区域联动。建立边界联动机制,加强对跨界和跨流域环境污染的监管执法。相继与上海、江苏、福建、安徽、江西等5个交界省份签订联动工作方案,省内杭湖嘉绍4市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三是推行农村环境监督员制度。已在80个县(市、区)的6239个行政村(社区)设立9625名农村环境监督员。此外,部分地区还探索建立环境执法协管员、企业环境监督员、农村环保义务巡防员等队伍,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矛盾纠纷起到重要补充作用。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执行力

一是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开展为期两年的全省环境执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并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对30名环境执法能手、5个环境监察支队给予记功奖励。通过演讲比赛、案件展评、体育竞赛等载体,开展环境监察文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凝聚力。二是大力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化。从2013年起,在省、市、县三级21家单位建设移动执法系统,实现实时查询、实时录入、实时传送和笔录电子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目前已具备全省推广条件。会同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全面推进行政处罚电子平台建设,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省本级电子处罚平台已投入运行。三是强化内部稽查纠错机制。印发《浙江省环境监察稽查暂行规定》,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2012年以来,完成所有市级环境监察工作的专项稽查,并对6个市本级和15个县(市、区)的环境监察机构开展稽查工作回头看。

(原标题: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污染防治——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八省市交流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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