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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已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防治行动计划(4)

时间:2015-01-16 10:20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防治行动计划。去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已经按要求正式提交《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怎样突破资金瓶颈?

建立健全融资机制,探求多元化资金渠道

从土壤环境监管角度来讲,现在还有很多挑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缺失、标准不完善、底数不清、监管监测能力薄弱、科技支撑能力不足、投入严重不足。

贾文涛强调,资金问题尤为重要。虽然土壤污染治理亩均成本到底需要多少资金没有确切的数据,但可以肯定这比现在开展的农田整治的成本肯定高得多。全国农田整治按每亩1500元来算的话,假设现在重度污染耕地有5000万亩,确实是有海量的资金需求,单靠国家财政有很大困难。所以在资金方面要建立健全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保障土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持续推进,而不是搞几个试点就可以了。目前试点做得也不是很好,很大的瓶颈就在资金问题上。

目前,污染场地修复陆续有社会资金的投入,但主要还是靠政府资金。农田修复资金更是来自政府,国土资源部每年要拿出上百亿用作耕地修复。因此,应探求多元化的农田土壤修复资金渠道。

上海化工研究院土壤环境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商照聪指出,目前资金有限,污染扩展的面积较大,可以参考一些国外的经验,比如设立一些土壤修复资金或农田治理资金,通过罚款或者产品本身的相关税收来筹集资金。

此外,国家应给予相关从业单位和农户扶持优惠激励政策,可以参考西方的期货制,对于一些优质农田的产品以期货较高价格收购,有了期货商的合同,农民根据合同可以获得低息或者免息贷款进行生产,或者进行土壤改良等。同时,也要探索公司与农户结合的商业模式,以及结合土地流转探索土壤修复资金的运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各级政府对土壤环境治理投入了大量资金,但这些资金往往关注的是严重污染点的治理,且以工程治理为主,而对污染比较轻、面积比较大的农田关注度不够。

为此,乔生提议应轻重并举。鼓励偏重污染农业区农民使用有利于土壤修复的改良产品,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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