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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点评
时间:2015-01-15 17:55来源:全球环保研究网 作者:GEP Research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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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点评
事件:2015 年1 月14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简称《意见》)。
点评: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走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之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第三方治理的基本原则是污染者付费、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推动。《意见》提出,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
《意见》提出的几个亮点:1)治污与监管分开,权责分明。提出“改革投资运营模式”,采取投资、运营、建设与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的有效制约机制;但在具体执行细则上仍需出台相关政策配套执行。2)鼓励综合环境治理,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形成整体设计、模块化建设和一体化运营。3)首次提出把环境修复纳入治理范围,建议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模式引入第三方治理。4)提出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对部分特殊行业以及被环保部责令限制生产整顿而不自治的企业实行限期委托第三方治理。
《意见》提出多方面利好治污企业:1)审批便利化,建立联合审查。要求改进审批方式和提高审批效率,可以建立联合审查制度等,降低治污企业项目审批时间,加速项目建设和运营。2)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提出加大差别电价、水价实施力度,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覆盖治污企业全处理成本;严格落实垃圾发电价格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有利于保证垃圾焚烧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发电收入。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补贴或奖励,以及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政策。4)提供贷款、利率、还贷等优惠。
提出鼓励金融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环环保信贷资产证券化;同时,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方治理重大项目给予贷款额度、利率和还贷条件等优惠。
全球环保研究网认为政策不断推出和完善利好环境治理企业,水处理行业:1)工业废水。据估计,工业污染占总污染近70%,但委托治理占比不到5%,远低于市政污水治理;固废投资机会:项目审批便利,严格落实垃圾发电政策有利于固废处理公司;大气治理:《意见》提出严格落实燃煤发电环保电价政策,利好脱硫脱硝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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