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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预计将在本月出台
时间:2014-12-02 15:44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敏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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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保研究网 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和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两份与环保相关的重要文件预计将在本月出台。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负责人此前都曾放风,水十条即将出台。而这个时间点终于明确,中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昨日在2014国际水务论坛上透露,水十条已经通过部委的会签,预计本月交相关会议审议后颁布。 骆建华说,水十条的重要目标就是治理劣五类水。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和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两份与环保相关的重要文件预计将在本月出台。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负责人此前都曾放风,“水十条”即将出台。而这个时间点终于明确,中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昨日在2014国际水务论坛上透露,“水十条”已经通过部委的会签,预计本月交相关会议审议后颁布。
骆建华说,“水十条”的重要目标就是治理劣五类水。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可以分为五类,而劣五类水,就是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
此前他曾指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是2017年前消灭劣五类水。这个时点比业界预期的2020年要早,加之“水十条”总投资有2万亿规模,分析人士称,这将为水污染处理市场带来极大机遇。
此外,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家发改委今年起就开始起草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骆建华称“这个意见本月内就会出台。”
即将出炉的第三方治理政策也将为水污染处理市场带来机遇。骆建华直言:“工业企业污染处理市场规模很大,前景广阔。”
他说,目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原则已经确定,即“污染付费,专业化治理;责任共担;集中治理;末端控制”。而模式也基本确定为两种,即委托治理和托管运营。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环境服务公司是否拥有治污设施的产权,前者拥有或者部分拥有;后者不拥有产权,只接受排污企业托管,负责其治污设施运营管理。
骆建华预计,“当前电厂脱硫项目实行第三方治理后会涉及的双重征税问题,有望在发改委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有所突破。”
骆建华还透露,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拟筹资500亿成立国家环保基金。“基金可优先贷款给实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或环保企业,采取无息或低息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适当延长”。
(原标题:环保市场将迎两份重量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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