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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2)

时间:2019-02-13 10:20来源:http://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生态环境部 点击:
【摘要】关于发布《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

        5.4 次氯酸钠消毒

  次氯酸钠消毒是利用商品次氯酸钠溶液或现场制备的次氯酸钠溶液作为消毒剂,利用其溶解后产生的次氯酸对水中的病原菌具有良好的杀灭效果,对污水进行消毒。

  1、次氯酸钠发生器

  利用电解食盐水(或海水)制取次氯酸钠水溶液。这种发生器的优点是结构简单、自动化程度高、电耗低、耗盐量小,生产的次氯酸钠可达10~12% (有效氯含量)。其缺点是在电极表面易形成钙镁等沉积物,需要经常清洗电极。

  商品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含量为10%~12%,次氯酸钠为淡黄色透明液体,具有与氯气相同的特殊气味。

  2、漂白粉及漂粉精消毒

  漂白粉(Ca(OCL)2)为白色粉末状,具有强烈气味,化学性质不稳定,易分解而失效,能使大部分有机色彩氧化褪色或漂白。

  漂粉精是较纯的次氯酸钙,有效氯含量为65%~70%,是一种较稳定的氯化剂,密封良好时能长期保存(1年左右)。 漂粉精用于医院污水消毒可以直接使用粉剂投加到医院污水中,既可用于干式投加法,也可以将漂粉精溶解在水里,制成溶液投加到污水中,称湿式投加。还有一种方法是漂粉精制成片剂用消毒机投加。

  5.4.1 工程设计

  1、配套建筑物及设备

  采用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的污水处理站应根据次氯酸钠发生器的型号及其附属设备要求进行布置。一般要求需要有专用的盐液制备间和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间。盐液制备间与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间宜分为两个房间。

  2、主要工艺参数

  (1)根据污水的水质水量、处理级别计算投氯量,按投氯量选择次氯酸钠发生器型号及台数,然后计算用盐量、贮盐量。

  (2)污水量按最高日污水量计算,盐水池按12~24h设计。

  (3)次氯酸钠溶液贮槽按8~16h设计。

  3、次氯酸钠的投配

  次氯酸钠发生器所产生的次氯酸钠溶液贮存在贮槽内,可采用虹吸式自动投加或与污水泵连动投加,将溶液通过投加管、电磁阀、流量计将溶液投加到污水池或污水管中。

  4、漂精粉的投加

  (1)漂精粉的湿式投加系统需设置溶药槽和投配槽。

  (2)溶药槽和投配槽一般用塑料制成,溶药槽需设有搅拌器,一般设置2个,投配槽可设1个,沉渣排入下水道,溶药槽和投配槽大小按处理污水量和投药量计算确定。

  5.4.2 适用范围

  1、次氯酸钠消毒不宜用于人口稠密区内及大规模医院的污水消毒。可用于远离人口聚居区、规模较小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2、漂粉精、漂白粉适用于规模<300床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医院污水处理消毒系统。

  3、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适用于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污水处理消毒系统。

  4、二氧化氯消毒由于余氯过高会造成地表水体内水生生物的死亡,因此当医院污水排至地表水体时应采取脱氯措施或慎用氯消毒。

  5.4.3 运行管理

  1、次氯酸钠溶液贮槽应防腐蚀,可用聚氯乙烯板或玻璃钢制作。

  2、在使用次氯酸钠溶液消毒时,必须注意保存条件,经常分析化验其有效氯含量,以便掌握有效氯的衰减情况,确定每次的最佳送货量和送货周期,减少氯的损失。

  3、商品次氯酸钠应在21℃左右避光贮存。

  4、漂白粉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中,防止日晒雨淋,应远离火种和热源,不可与有机物、酸类及还原剂共存。

  5、漂粉精放入溶药槽,加水配制成有效氯含量为1%~5%的溶液,静止澄清,使用上清液投加。每日配制1~2次。

        5.5 氯消毒接触池

  1、医院污水消毒按运行方式可分为连续消毒和间歇消毒两种方式。

  2、接触消毒池的容积应满足接触时间和污泥沉积的要求。传染病医院污水接触时间不宜小于1.5小时,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时间不宜小于1.0小时。

  3、连续式消毒的接触池有效容积为污水部分容积和污泥部分容积之和。

  4、间歇式消毒时,接触池的总有效容积应根据工作班次、消毒周期确定,一般宜为调节池容积的1/2。

  5、接触消毒池一般分为两格,每格容积为总容积的一半。池内应设导流墙(板),避免短流。导流墙(板)的净距应根据水量和维修空间要求确定,一般为600~700mm。接触池的长度和宽度比不宜小于20:1。接触池出口处应设取样口。

  6、设计时应按设计选定的处理工艺流程的实际运行情况,按最不利情况进行组合,校核实际接触时间,以满足设计要求。

        5.6 氯消毒设计要点

  当污水采用氯消毒工艺时,其设计加氯量可按下列数据确定:

  1、液氯消毒系统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有关章节进行设计。

  2、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出水的设计加氯量以有效氯计,一般为30-50mg/L。

  3、二级处理出水的设计参考加氯量一般为10-15 mg(有效氯)/L。

  4、当污水采用其他方法消毒时,其设计投加量应根据具体水质确定。

  5、加药设备至少为2套,1用1备。

  6、氯投加量为参考值,运行中应根据余氯量和实际水质水量实验确定投加量。

        5.7 臭氧消毒

  臭氧,分子式为O3,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是国际公认的绿色环保型杀菌消毒剂。臭氧在水中产生氧化能力极强的单原子氧(O)和羟基(OH),羟基(OH)对各种致病微生物有极强的杀灭作用,单原子氧(O)具有强氧化能力,对各种病毒、细菌均有很强的杀灭能力。

  臭氧消毒具有反应快、投量少;适应能力强,在pH5.6~9.8、水温0~37℃范围内,臭氧消毒性能稳定;无二次污染;能改善水的物理和感官性质,有脱色和去嗅去味作用。但缺点是无持续消毒功能、只能现场生产使用、臭氧消毒法设备费用较高、耗电较大。

  臭氧制备法有电晕放电法、紫外线法、化学法和辐射法等,工程一般采用电晕放电法。

  5.7.1 工程设计

  1、医院污水臭氧处理站应设置空压机房、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和操作间。空压机房安放空压机,空压机应防震和防止噪声。臭氧发生器间应留有设备检修空间。臭氧接触塔在寒冷地区应设在室内,尾气处理后设排气管排出室外。

  2、医院污水消毒的主要工艺参数如表5-2所示。

表5-2   医院污水臭氧消毒的主要工艺参数

  3、在选择臭氧发生器时,要根据污水水质及处理工艺确定臭氧投加量,再根据臭氧投加量和单位时间处理水量确定臭氧使用量,按每小时使用臭氧量选择臭氧发生器台数及型号。

  4、臭氧与污水接触方式一般采用鼓泡法,气泡分散越小,臭氧利用率越高,消毒效果越好。因此要选择气水混合效果好的臭氧进气装置。

  5、臭氧系统设备管道应做防腐处理与密封。

  6、臭氧设备间应设置通风设备,通风机应安装在靠近地面处。

  7、在工艺末端必须设置尾气处理或尾气回收装置,反应后排出的臭氧尾气必须经过分解破坏或回收利用,达到排放标准。

  5.7.2 适用范围

  1、采用二级处理的医院污水最好采用臭氧消毒,这样可以减少臭氧的投加量,降低设备投资费用和运行费用。

  2、投资及运行费用较高,适用于管理水平较高的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污水处理。

  5.7.3 运行管理

  1、臭氧对人有毒,国家规定大气中允许浓度为0.2mg/m3。

  2、臭氧为强氧化剂,浓度越高对接触物品损害越重,使用时应注意。

  3、在使用时应控制影响臭氧杀菌作用的因素,包括温度、相对湿度、有机物、pH、水的浑浊度、水的色度等。

  4、在产臭氧过程中,避免放电电极潮湿而造成断路。

  5、臭氧的产量受电压、进气量和进气压力的影响。

  6、臭氧的投加量和剩余臭氧量在消毒中起着重要作用,使用时应注意控制。

        5.8 紫外线消毒

  消毒使用的紫外线是C波紫外线,其波长范围是200~275nm,杀菌作用最强的波段是250~270nm。紫外线消毒技术是利用特殊设计的高功率、高强度和长寿命的C波段紫外光发生装置产生的强紫外光照射流水,使水中的各种细菌、病毒、寄生虫、水藻以及其他病原体受到一定剂量的紫外C光辐射后,其细胞组织中的DNA结构受到破坏而失去活性,从而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以及其它致病体,达到消毒杀菌和净化的目的。紫外线杀菌速度快,效果好,不产生任何二次污染,属于国际上新一代的消毒技术。但要求水中悬浮物浓度较低,以保证良好的透光性。

  5.8.1 工程设计

  1、采用紫外线消毒时要求被处理的水中悬浮物浓度<10mg/L,在此条件下推荐的照射强度为25-30μW/cm2,照射时间>10s。

  2、紫外线消毒系统可采用明渠型或封闭型。相对而言,明渠型比封闭型更容易监测和维护,对水流阻力也小。

  3、紫外系统内还应包括清洗设施。医院污水应采用设置自动清洗装置。

  4、紫外系统用于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排放的气体消毒时,采用循环式紫外空气消毒装置。

  5、紫外灯管应专业回收。

  5.8.2 适用范围

  1、出水悬浮物浓度小于10mg/L的污水处理系统可采用紫外消毒方式;

  2、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如排入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水域时,可采用紫外消毒方式;

  5.8.3 运行管理

  1、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并注意眼睛的防护,以免引起损伤。

  2、在使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紫外线灯管辐照度值进行测定。

  3、使用的紫外线灯,新灯的辐照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紫外线的辐照强度不得低于70 uw/cm2,凡低于70 uw/cm2者应及时更换灯管。

  4、紫外线消毒的最适宜温度范围是20~40℃,温度过高过低均会影响消毒效果。

  5、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一般每两周用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第6章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气处理技术

        6.1 医院污泥处理

  6.1.1 污泥的分类和泥量

  1、污泥根据工艺分为化粪池污泥、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化学(混凝)沉淀污泥、消化污泥等。

  2、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有关。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污泥量如表6-1所示。

表6-1  污泥量平均值

  3、化粪池污泥来自医院医务人员及患者的粪便,污泥量取决于化粪池的清掏周期和每人每日的粪便量。每人每日的粪便量约为150g。

  4、处理放射性污水的化粪池或处理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清掏前应监测其放射性达标方可处置。

  6.1.2 医院污泥处理工艺流程

  污泥处理工艺以污泥消毒和污泥脱水为主。水处理工艺产生的剩余污泥在污泥消毒池内,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若污泥量很小,则消毒污泥可排入化粪池进行贮存;污泥量大,则消毒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外运,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理。

  6.1.3 污泥消毒

  1、污泥首先在消毒池或储泥池中进行消毒,消毒池或储泥池池容不小于处理系统24h产泥量,但不宜小于1m3。储泥池内需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

  2、每天湿污泥产量小于2m3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可在消毒后排入化粪池,此时化粪池的容积应考虑到此部分的污泥量。每天湿污泥产量大于2m3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可在消毒后进行脱水。

  3、污泥消毒的最主要目的是杀灭致病菌,避免二次污染,可以通过化学消毒的方式实现。化学消毒法常使用石灰和漂白粉。

  (1)石灰投量每升污泥约为15g,使污泥pH达11-12,充分搅拌均匀后保持接触30-60min,并存放7天以上。

  (2)漂白粉投加量约为泥量的10-15%。

  (3)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紫外线辐照消毒。

  6.1.4 污泥脱水

  1、污泥脱水的目的是降低污泥含水率,脱水过程必须考虑密封和气体处理。

  2、污泥脱水宜采用离心脱水机。离心分离前的污泥调质一般采用有机或无机药剂进行化学调质。

  3、脱水后的污泥应密闭封装、运输。

  6.1.5 污泥的最终处置

  污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分类,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必须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集中(焚烧)处置。

        6.2 废气处理工艺路线选择

  6.2.1 工艺流程

  1、为防病毒从医院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病毒的二次传播污染,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

  2、组织气体进入管道定向流动到能阻截、过滤吸附、辐照或杀死病毒、细菌的设备中,经过有效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3、废气处理可采用臭氧、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紫外线、高压电场、过滤吸附和光催化消毒处理对空气传播类病毒进行有效的灭活。

  6.2.2 设计要点

  1、按局部通风设计原则,针对有害气体散发状况,优先考虑密闭罩。

  2、对于格栅口和污泥的清除处,由于操作需要,可以采取敞口罩。

  3、通风机选用离心式,排气高度15m。

  4、通风机流量和压头需要根据不同处理方法的要求选取,对于使用氧化型消毒剂的情况,通风机和管材应考虑防腐。

第7章 放射性废水处理技术

       7.1 放射性废水来源

  放射性废水主要来自诊断、治疗过程中患者服用或注射放射性同位素后所产生的排泄物,分装同位素的容器、杯皿和实验室的清洗水,标记化合物等排放的放射性废水。

        7.2 放射性废水的水质水量和排放标准

  7.2.1 放射性废水浓度范围为3.7×102Bq/L~3.7×105Bq/L。

  7.2.2 废水量为100~200L/床.d。

  7.2.3 医院放射性废水排放执行新制定的《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在放射性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监测其总 α<1 Bq/L,总β<10 Bq/L。

        7.3 放射性废水系统及衰变池设计

  7.3.1 放射性废水应设置单独的收集系统,含放射性的生活污水和试验冲洗废水应分开收集,收集放射性废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的特种管道,一般为不锈钢管道或塑料管。

  7.3.2 放射性试验冲洗废水可直接排入衰变池,粪便生活污水应经过化粪池或污水处理池净化后再排入衰变池。

  7.3.3 衰变池根据床位和水量设计或选用。

  7.3.4 衰变池按使用的同位素种类和强度设计,衰变池可采用间歇式或连续式。

  7.3.5 间歇式衰变池采用多格式间歇排放;连续式衰变池,池内设导流墙,推流式排放。衰变池的容积按最长半衰期同位素的10个半衰期计算,或按同位素的衰变公式计算。

  7.3.6 衰变池应防渗防腐。

        7.4 监测和管理

  7.4.1 间歇衰变池在排放前监测;连续式衰变池每月监测一次。

  7.4.2 收集处理放射性污水的化粪池或处理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清掏前应监测其放射性达标方可处置。

第8章 监控设备和仪表

        8.1 医院污水设备

  医院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环境;

  鉴于医院污水的传染性,为减少运行人员对现场的接触,降低传染机会,在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中应采用较高水平的自动化设备控制。

        8.2 在线测量仪表的配置原则

  在线仪表的配置应根据资金限制及工艺需要综合考虑。

  8.2.1 医院污水处理站应在出口处配置在线余氯测定仪和流量计。

  8.2.2 采用液氯消毒,应设置液位控制仪对消毒污水液位和氯溶液液位指示、报警和控制;同时应设置氯气泄漏报警装置。

  8.2.3 流量计宜选用超声波流量计或电磁流量计。

  8.2.4 根据医院规模,400床以下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可只设置液位控制仪表,液位控制仪表可采用浮球式、超声波式或电容式液位信号开关;400床以上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除液位控制仪表外,宜加设液位测量仪,液位测量仪可选用超声波式或电容式液位测量仪。

  8.2.5 有条件的采用二级处理工艺的医院亦可设置溶解氧测定仪、PH测定仪等仪表。

        8.3 自动控制内容及方式

  应根据工艺流程、工程规模及管理水平确定自动控制水平,主要自动控制内容如下:

  8.3.1 水位自动控制和消毒剂投加自动控制是自动控制的重要内容。消毒剂的投加量应根据在线余氯测定仪的测定结果自动控制调整。

  8.3.2 电动格栅除污机和好氧曝气自动控制;可根据工艺运行要求,采用定时方式自动启/停。

  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大小、资金额度及传染性差异来确定不同的监控方式。以下几种不同监控方式,供工程设计时参考选用。

  1、就地控制方式(A):在电控箱及现场按钮箱上控制,不设在线测量仪表,只设水位信号开关,利用水位信号开关自动开/停水泵。

  2、常规集中监控方式(B):分为两种方式。

  (1)在总电控柜上集中监控,不另设独立的集中监控柜(B-1)。

  (2)设独立的集中监控柜(台)(B-2)。

  3、 PLC监控方式(C),分为两种方式。

  (1)在总电控柜内设PLC控制器(C-1),PLC控制器用于工艺设备的自动控制,各种设置在总电控柜上集中控制。

  (2)设独立的集中监控柜(C-2)。

  4、计算机监控方式(D)。采用小型PLC控制器及微型计算机集中监控。该种方式只适用于个别较大型、工艺较复杂、有维护管理条件的工程采用。

表8-1     监控方式的选择

  8.4 控制室设计要求

  8.4.1 较大规模工艺较复杂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宜设独立的集中控制室,或采用与总电控柜房间(配电室)共用。

  8.4.2 独立的控制室面积一般控制在12~20m2。若为计算机监控的控制室,面积应在15~20m2,设防静电地板,室内做适当装修

  8.4.3 传染病医院的控制室应与处理装置现场分离,减少操作人员与现场的接触。

第9章 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要求

        9.1 处理站的选址、安全间距及防护隔离要求

  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排出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

  9.1.1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院建筑物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9.1.2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应设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

  9.1.3 污水处理站周围应设围墙或封闭设施,其高度不宜小于2.5m。

  9.1.4 污水处理站应留有扩建的可能;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

  9.1.5 污水处理站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污水排放和污泥贮运。

  9.1.6 传染病医院及含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的污水处理站,其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位置和朝向应力求合理,并应与处理构、建筑物严格隔离。

        9.2 处理构、建筑物的设计要求

  9.2.1 处理构、建筑物及主要设备应分二组,每组按50%的负荷计算。

  9.2.2 处理构、建筑物应采取防腐蚀、防渗漏措施;确保处理效果,安全耐用,操作方便,有利于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

  9.2.3 污水处理构筑物应设排空设施,排出的水应回流处理。

  9.2.4 在寒冷地区,处理构筑物应有防冻措施。当采暖时,处理构筑物室内温度可按5℃设计;加药间、检验室和值班室等的室内温度可按15℃设计。

  9.2.5 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适用的栏杆、防滑梯和避雷针等安全措施。

  9.2.6 污水处理站排水一般宜采用重力流排放,必要时可设排水泵站。

       9.3 处理站的附属设施及相关要求

  9.3.1 在污水处理站的设计中,应根据总体规划适当预留余地。

  9.3.2 根据医院的规模和具体条件,处理站应设值班、化验用房、控制室及联络电话等设施。

  9.3.3 污水处理站内可根据需要,在适当地点设置污泥、废渣及医疗废弃物的堆放场地,但以上垃圾必须采取严格封闭措施。

  9.3.4 处理站内应有必要的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

        9.4 医院污水处理站费用分析

  按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计算基建费用,依据处理站的能源消耗、药剂消耗、操作工人工资福利费、修理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计算运行费用。

  9.4.1 基建费用

  根据医院所在地区、建筑形式、排放去向、规模、工艺流程的不同,参考控制指标,计算医院污水处理各工艺的基建费用。

  各种工艺基建费用见表9-1。

 表9-1 各种工艺基建费用表

   注:基建费用计算中主要工艺: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包括调节、混凝沉淀、消毒。

  二级生化处理包括调节、生化处理、消毒。

  小型沼气净化池包括沼气净化池和消毒。

  9.4.2 运行费用

  按新建医院计算其成本,依据处理厂的投资、能源消耗、药剂消耗、操作工人工资福利费、修理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并参照已有处理厂的数据计算。

  各种工艺运行费用见表9-2。

  表9-2  各种工艺运行费用表

  9.5 绿化

  9.5.1 医院污水处理厂必须绿化。可种植若干花卉,以美化环境。

  9.5.2 医院污水处理厂与病房或居住区之间,应尽可能种植高大、能吸收臭气、有净化空气作用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臭气和风机噪音对病人或居民的干扰。

  9.5.3 医院污水处理厂的卫生工作十分重要。蚊蝇较易孳生是污水处理厂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止。做到清洁整齐,文明卫生。

第10章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及验收

        10.1 工程设计

  10.1.1 医院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环境工程专项资质,项目的设计方案应经有关部门审查;

  10.1.2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应参考《给排水设计规范》及《给水排水设计手册》有关规定进行;

  10.1.3 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应优先选用经过环保产品认证的环保设备。

        10.2 工程建设和验收

  10.2.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土建、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验收规范。

  10.2.2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建设。

  10.2.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仪表、设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是否按图施工。

  10.2.4 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经负荷试车合格后,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医院的需要。

  10.2.5 备品备件、安全设施是否齐备。

  10.2.6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并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10.2.7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与医院总体设施同步建成,新建医院的污水污水处理设施应先期投入调试,保证与医院主体设施同期投入试运行。医院污水处理设施需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行,处理效果应达到良好。化学法治理需经一个月的试运行,二级生化法处理需经三个月以上的试运行。在正式投入运行之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10.2.8 验收合格后,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式运转使用并达标排放。

第11章 运行管理

        11.1 运行管理

  11.1.1 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应纳入医院正常的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应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构筑物、设备、电气及自控仪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11.1.2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运行率应大于95% (以运行天数计);达标率应大于95%(以运行天数和主要水质指标计);设备的综合完好率应大于90%。

  11.1.3 污水处理设施因故需减少污水处理量或停止运转时,应事先向环保部门报告,批准后方可进行。由于紧急事故造成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11.1.4 电气设备的运行与操作须执行供电管理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的车间或场所应按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器材。

  11.1.5 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对突发卫生事件的防范能力,设立应急的配套设施或预留应急改造的空间,具备应急改造的条件。

  11.1.6 鼓励委托具有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行管理。

  11.1.7 建立健全运行台帐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11.2 监测分析

  11.2.1 按规定对水质进行监测、记录、保存和上报。

  医院污水处理站的主要监测指标有理化指标、生物性污染指标、生物学指标。

  1、医院污水理化指标的监测是判断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的重要手段,对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出水达标极为重要。医院污水水质理化监测指标主要有:温度、pH值、悬浮物、氨氮、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余氯等。

  2、医院污水的生物性污染主要包括细菌、病毒和寄生虫污染。常用有代表性的指示生物作为指标。生物学指标主要指大肠菌群,也有其它生物体的指示生物(如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等)。

  11.2.2 水质取样应在污水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或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

  11.2.3 监测频率:

  日常监测频率:

  生物学指标:总余氯每日至少2次,粪大肠菌每月不得少于1次。

  理化指标: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总a、总b在衰变池排放前取样监测。每月监测不得少于2次。

  执法监测频率:

  生物学指标:总余氯和粪大肠菌每年不得少于4次。

  理化指标:每年监测不得少于2次。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总a、总b在衰变池排放前取样监测。

  11.2.4 各种指标的监测方法参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标准方法或等效方法。

        11.3 劳动保护

  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处理设备的操作、设备的维修以及污泥、废气的处理处置过程等环节都易对环境及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应对医院污水处理站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予以重视。

  11.3.1 所有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持证上岗。

  11.3.2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站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11.3.3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站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职业卫生程序,包括必要的免疫防治、预防过度暴露于有害环境中的措施以及医疗监督。

  11.3.4 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位于室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必须设有强制通风设备,并为工作人员配备全套工作服、手套、面罩和护目镜和防毒面具。

  11.3.5 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应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带有洗手液、温水),而且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

  11.3.6 对于医院污水处理站的密闭系统,应配置监测、报警装置,并有一旦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11.3.7 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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