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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火电、造纸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第一版 全文】(3)

时间:2017-05-25 16:30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保部 点击:
【摘要】为提高火电、造纸排污许可证审核质量,环保部排污许可专项工作办公室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近期地方审核的许可证材料进行了详细梳理,对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起草了火电、造纸两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见附件),作为我们规范技术审核工作的参考。

4、表4-应按照技术规范将产排污环节填写完整,造纸企业废气产排污节点包括对应的生产设施和相应排放口,生产设施主要包括锅炉、碱回收炉、石灰窑炉、焚烧炉等,相应排放口主要包括上述生产设施烟囱或排气筒。

本次暂将锅炉、碱回收炉烟囱列为主要排放口,石灰窑炉、焚烧炉烟囱列为一般排放口。

废气污染物需包括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无组织排放源包括煤场、原料堆场、制浆(蒸煮、洗涤、漂白)和碱回收工段(蒸发)、污泥储存间、石灰石粉仓、液氨(氨水)罐区等,对照以上无组织产生节点,明确主要污染因子;有组织排放源中石灰窑的污染因子不包括林格曼黑度;

由于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的是协同治理措施,因此其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应填“无”、或 “/”,并在“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中备注“协同处理”;

对于未采用最佳可行技术的污染控制环节,应填写“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表5-应按照技术规范将产排污环节填写完整;废水类别可合并,也可单独填报;

对于制浆及造纸工段产生的废水需包括《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中的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因子,如涉及到元素氯漂白工艺,还需增加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及二噁英因子,并单独列出车间排放口;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中,除间接排放及单纯利用商品浆的造纸企业可采用两级处理达标排放外,其余均需采用三级处理工序,对于制浆企业、制浆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三级处理一般采用Fenton处理,对于未采用最佳可行技术的废水治理措施,应填写“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表7-污染因子数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对于新增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必须进行填写。

7、表8-对于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等需申请许可排放浓度,无须申请许可排放量;对于主要排放口申请许可排放量,对于碱回收炉的烟尘和二氧化硫不申请许可排放量,仅对氮氧化物申请许可排放量;

申请的许可排放量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取严;申请的许可排放量应与计算过程保持一致;计算过程中的参数选取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对于一般排放口,若执行大气综排,除确定许可排放浓度是120mg/m3以外,还应补充排放速率要求。

8、表9-无组织排放源的污染治理措施填写符合实际;标准填写应明确。对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中无要求的无组织产污环节,如无特殊规定,不建议给出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量化考核要求,仅说明控制措施即可。

9、表11-如涉及到元素氯漂白工艺,在此表中车间排放口控制污染因子为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及二噁英因子。

10、表12-间接排放废水应写明受纳污水处理厂执行的外排浓度限值。

11、表14-一般对COD和氨氮申请许可排放量;申请的许可排放量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取严;计算过程中的参数选取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参数计算可参考《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的要求。

12、表15-监测因子数量及最低监测频次应符合技术规范及最新发布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的要求。间接排放的造纸工业企业参照执行直接排放的造纸工业企业废水外排口监测指标及频次。

13、表16-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和频次等要求,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1)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方法、频次、仪器等,建立台帐,可参照下表:

(2)生产设施的记录信息

①分生产线记录每日的原辅料用量及产量:取水量(新鲜水),主要原辅料(木材、竹、芦苇、蔗渣、稻麦草等植物、废纸等)使用量,商品浆和纸板及机制纸产量等;

②浆生产线还需要记录粗浆得率、细浆得率、碱回收率、黑液提取率等;

③按生产周期记录石灰窑原料使用量、石灰窑产品产量、总固形物处理量、燃料消耗量、燃料含硫量等。

④焚烧炉应记录入炉固体废物、性质、数量、设施运行参数等。

(3)污染治理设施的记录信息

①按日记录污水处理量、污水回用量、白水回用率、污水排放量、污泥产生量(记录含水率)、进水浓度、排水浓度、污水处理使用的药剂名称及用量。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污泥运行费用(元/吨)。

②应记录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工艺、设计建设企业、投运时间等基本情况。按日记录脱硫剂使用量、脱硫副产物产生量、脱硝剂使用量、粉煤灰产生量、布袋除尘器清灰周期及换袋情况等,并记录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故障及维护情况等。

14、附图-工艺流程图与总平面布置图要清晰可见、图例明确,且不存在上下左右颠倒的情况;工艺流程图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工序、厂房、设备位置关系,尤其应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等内容。

15、附件-应提供承诺书、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及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应详细、准确,计算方法及参数选取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废水COD和氨氮等,若企业已有总量控制要求,应将其作为拟申请的废水污染物许可排放量;

对于企业自愿采取更低排放要求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如企业自愿采用超低排放要求作为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依据),应进行核实,并告知环保部门及企业利弊关系。

(三)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副本

1、应按技术规范填写执行报告内容、频次等要求;造纸企业应包括年度、半年、月或季度执行报告,其中月或季度执行报告应至少包括全年报告中的第(6)部分中的实际排放量报表、达标判定分析说明及第(4)部分中“治污设施异常情况汇总表”。半年报告至少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全年报告中的第(1)、第(3)至第(6)部分。

2、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等现行文件的管理要求,填报信息公开方式、时间、内容等信息。

3、环保部门可将对企业现行废气、废水管理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中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维护管理要求写入“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部分中;建议删除关于噪声、固废、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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