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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3)

时间:2017-03-13 17:47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住建部 点击: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面总结三亚“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3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在全国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目标,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四、修补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

  (八)填补基础设施欠账。大力完善城市给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有序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廊。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基本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养老、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九)增加公共空间。加大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力度,积极拓展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完善公共空间体系。控制城市改造开发强度和建筑密度,根据人口规模和分布,合理布局城市广场,满足居民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加强对山边、水边、路边的环境整治,加大对沿街、沿路和公园绿地周边地区的建设管控,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空间。

  (十)改善出行条件。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优化道路断面和交叉口,适当拓宽城市中心、交通枢纽地区的人行道宽度,完善过街通道、无障碍设施,推广林荫路,加快绿道建设,鼓励城市居民步行和使用自行车出行。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方便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鼓励结合老旧城区更新改造、建筑新建和改扩建,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增加停车位供给。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推广。

  (十一)改造老旧小区。统筹利用节能改造、抗震加固、房屋维修等多方面资金,加快老旧住宅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建筑加装电梯,提升建筑使用功能和宜居水平。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照明、停车、电动汽车充电、二次供水等基础设施,实施小区海绵化改造,配套建设菜市场、便利店、文化站、健身休闲、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加强小区绿化,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

  (十二)保护历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做好城市历史风貌协调地区的城市设计,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鼓励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改造老旧城区,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加快推动老旧工业区的产业调整和功能置换,鼓励老建筑改造再利用,优先将旧厂房用于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和创意产业。确定公布历史建筑,改进历史建筑保护方法,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整理,传承优秀传统建筑文化。

  (十三)塑造城市时代风貌。加强总体城市设计,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山水、自然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建立城市景观框架,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加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城市广场、滨水岸线等重要地区、节点的城市设计,完善夜景照明、街道家具和标识指引,加强广告牌匾设置和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满足现代城市生活需要。加强新建、改扩建建筑设计管理,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鼓励出精品佳作,促进现代建筑文化发展。

  五、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政策措施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城市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确定“城市双修”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争取城市主要领导的支持,将“城市双修”工作列入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议程。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十五)创新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式,探索形成有利于“城市双修”的管理制度。研究城市公共空间拓展的激励机制,鼓励增加公共空间。抓紧建立公共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和评估机制,制止城市大拆大建。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和增加绿色空间。

  (十六)积极筹措资金。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多渠道增加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的投入。推动将重要的“城市双修”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保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双修”项目,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十七)加强监督考核。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城市双修”工作跟踪指导,督促各城市建立考核制度,严格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我部将研究制订“城市双修”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全国“城市双修”实施成效评价,并把评价结果纳入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评审考核范围。

  (十八)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在“城市双修”中有更多获得感。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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