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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文"2+26"城:排查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附通知全文】(2)

时间:2017-03-03 16:24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保部 点击:
【摘要】环保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等城市,专项督查城市组织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排查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26”城市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把排放清单排查作为梳理本地排放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重要抓手和依据。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部门职能分工,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对未列入本次排查清单中的企业,今后一经发现,一律关停,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加强指导。国家督查组将把排放清单排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制定落实情况作为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的重点,并结合督查情况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三)及时上报。各地应于3月15日前完成燃煤锅炉、“小散乱污”企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企业清单,按照我部统一的格式上报省级环保部门,报送环境保护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wang.feng@mep.gov.cn

  附件:1.燃煤锅炉调查表

     2.“小散乱污”企业调查表

     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项目清单

     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尘源项目清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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