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2)

时间:2017-06-28 18:1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浙江省环保厅 点击:
【摘要】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

2.化工行业。

开展农药、制药、涂料/油墨/胶黏剂制造、染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化工行业的VOCs治理。加强精细化管理,实施排污许可制,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动行业改造升级,实现达标排放。到2020年,全省完成424家化工企业的深化治理。

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农药行业要加快替代轻芳烃等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类制剂,严格控制有机溶剂使用。制药行业鼓励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溶媒,大力发展清洁、高效的绿色环保产品。涂料、油墨制造行业限制溶剂型产品的生产,推广水性、固体、紫外光固化等涂料,水性、植物型、紫外光固化等油墨,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的涂料、油墨、胶黏剂产品。

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制药行业实施生物酶合成法等技术开发推广;涂料、油墨、染料制造行业推广使用密闭化生产装备。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推广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采用先进的物料输送、分离设备和进出料方式,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

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参照石化行业要求开展VOCs防治工作。在所有连续密闭化生产的化工企业、含有有机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的企业开展LDAR工作基础上,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等行业也应逐步开展LDAR工作。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应密闭储存、输送,投料、卸料以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或设置集气系统。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应采用密闭生产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内进行。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处理。参照石化行业要求开展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VOCs防治工作。

3.工业涂装。

重点推进集装箱、木质家具、卷材、钢结构、工程机械、汽车、船舶、其他交通设备、电子、家用电器制造等制造行业含涂装工序的VOCs排放控制。到2020年,全省工业涂装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1)集装箱制造行业。钢制集装箱在整箱打砂、箱内涂装、箱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粉末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对一次打砂工序,推广采用辊涂涂装工艺;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处理,并配套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通过上述措施,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80%以上。

(2)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对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漆、烘干废气要采取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家具制造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50%以上。

(3)卷材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使用机械化自动辊涂技术;加强烘烤废气收集,收集率达到90%以上,配套建设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卷材制造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80%以上。

(4)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大力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涂使用。禁止钢结构露天喷涂,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装置。通过上述措施,工程机械制造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50%以上。

(5)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大力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涂使用。。逐步淘汰钢结构露天喷涂,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进入车间作业,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对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漆与烘干废气采用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工程机械制造涂装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30%以上。

(6)汽车制造行业。推进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领域VOCs排放控制。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涂装工艺;推广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配置全密闭收集系统,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80%;对喷漆、流平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对烘干废气建设燃烧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整车制造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70%以上,其他汽车制造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50%以上。

(7)船舶制造行业。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粉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优化涂装工艺,将涂装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装阶段,到2020年底前,60%以上的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在船坞区增设移动式涂装系统;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强化车间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对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漆与烘干废气采用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船舶制造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40%以上。

(8)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其他涂装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VOCs综合去除率不低于50%。

(9)调漆、涂装、流平、晾干、烘干等工序应在密闭环境(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中进行。溶剂储运可参考“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中的相关要求。

4.包装印刷行业。

印刷行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和包装印刷。“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包装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印刷,执行绿色印刷标准,通过绿色印刷认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和低(无)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VOCs全过程控制。到2020年,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50%以上。

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VOCs含量的胶黏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到2020年底前,低VOCs含量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在纸制品包装、塑料软包装等领域,推广使用柔印等低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不低于60%。无法替代的优先使用单一组分溶剂的油墨。油墨、胶黏剂等生产企业要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生产满足环保技术要求的产品。溶剂储运可参考“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中的相关要求。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环节,要采取车间环境密闭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加强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在烘干环节,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收集的废气要采取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5.合成革行业。

重点推进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推广使用水性树脂和无溶剂合成革生产技术及装备,采用全密闭生产工艺,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到2020年,合成革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加强源头控制。禁止使用苯作为溶剂,推广使用水性与无溶剂聚氨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和聚烯烃类热缩弹性体树脂,无法替代的采用单一化溶剂配方。开展溶剂储存储罐化和配料生产线封闭化改造,应采用密闭管道方式输送溶剂并进行配料,禁止涂台人工上浆。溶剂储运参考“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中的相关要求。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配料间、湿法浆料停放区、涂台区、湿法预含浸槽、含浸槽、凝固槽、水洗槽等单元实施全线封闭,贝斯进出口局部设小包围间,密闭空间收集废气确保处于微负压状态。废水应采用密闭方式送至处理设施,产生VOCs或恶臭类气体的废水处理单元应密闭收集后进行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回收DMF应配备三级及以上喷淋装置,PVC生产线配套静电回收装置,对非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进行处理。精馏回收DMF后的残液、二甲胺尾气和废液,应按相应规范妥善处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合成革企业的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60%以上。

6.制鞋行业。

重点推进制鞋业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加强面部拼缝粘贴、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粘合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到2020年,制鞋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加强源头控制。推广使用水性胶黏剂等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积极推动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使用的胶粘剂应符合《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19340-200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T220-2005)中相关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推广用胶量少或配套环保型原辅材料使用的工艺、设备,使用密闭性高的生产设备。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环境,采用密闭、半密闭等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60%。收集的废气要采用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7.化纤行业。

重点推进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等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其中化纤有机单体合成、聚合等工艺单元应执行“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到2020年,化纤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加强源头控制。氨纶生产采用DMAC全面替代DMF,提高溶剂沸点,降低毒性。鼓励开发环保型纺丝油剂和助剂。溶剂储运参考“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中的相关要求。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采用环保密闭型生产成套装置;改进现有的切片纺工艺,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熔体直接纺技术,提高溶剂回用率,改进大型聚酯聚合装置乙醛回收利用技术;推广大型尼龙聚合装置己内酰胺回收利用技术;鼓励使用低温短流程连续聚酯聚合成套技术;鼓励使用低耗、低污染的着色纤维技术。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重点收集浆料配制、涤纶酯化反应废水汽提尾气、熔融、氨纶纺丝甬道、滤芯及组件清洗废气、高温纺丝油烟等废气。涤纶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氨纶生产产生的DMAC(DMF)废气、锦纶生产产生的己内酰胺废气应采用多级水喷淋吸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纺丝油烟废气应采用冷却与高压静电工艺进行处理。VOCs和油烟的综合去除率均达到60%以上。

8.纺织印染行业。

重点推进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等行业印花、整理(定型、涂层)的VOCs排放控制。到2020年,纺织印染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加强源头控制。推广使用低毒、低(无)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型助剂及溶剂等原辅材料,溶剂储运参考“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中的相关要求。鼓励纺织印染企业和机械设备制造商联合开发环保密闭型生产集成装备,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印花、涂层工序的上料间和烘箱,定型机等产生VOCs的工艺装置应配套密闭收集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溶剂型涂层有机废气应采用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治理措施进行处理,水溶性有机废气也可采用多级喷淋措施进行处理,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60%以上;定型机废气应采用热量回收、水喷淋与高压静电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

9.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

重点推进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不含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等VOCs排放控制。到2020年,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加强源头控制。橡胶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黏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成套设备;推广应用自动称量、配料、进料、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工艺;优先采用水冷工艺,普及低温一次法炼胶工艺;硫化装置设置负压抽气、常压开盖的自动化排气系统。溶剂储运参考“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中的相关要求。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在密炼机进、出口安装集气罩局部抽风,硫化机上方安装大围罩引风装置,打浆、浸胶、涂布工序应安装密闭集气装置,加强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炼胶废气采用除尘、吸附浓缩与焚烧组合工艺进行处理,硫化废气建议采用吸附燃烧工艺进行处理,打浆、浸胶、涂布废气采用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进行处理。通过上述措施,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50%以上。

10.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木业应重点治理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排放;电子信息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热压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