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及运行监管报告
西北区域是我国能源资源聚集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风力资源和充足的光照环境,是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良好地带。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西北区域五省(区)的新能源发展迅速,对电力系统的运行、规划和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同时,由于远距离大容量输电、调峰能力不足等问题,西北各省(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弃风、弃光现象,随着用电需求的变化和新能源装机的迅速增长,未来西北地区的新能源消纳形势将会更加严峻。 为了对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形势下西北区域五省(区)电力系统的运行特点进行全面把控,以便进一步统筹源网总体规划、提高系统运行管理效率,减少弃风弃光,推动新能源发电科学规划、合理运行、有效监管,2016年西北能源局进行了西北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及运行监管。结合现场监管情况,深入分析了电力系统的电源侧和电网侧发展协调程度、新能源消纳情况、供电可靠程度、经济运行水平等重要信息,科学、客观评估了西北区域新能源发电运行现状;摸清了制约新能源消纳的具体薄弱环节和限制因素,对症下药,提出解决建议;并根据“十三五”规划最新信息,通过预测2020年西北区域新能源发电运行情况,针对性地提出了新能源发电规划优化建议、消纳策略及监管建议。 一、西北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情况 通过对西北五省(区)电网的现状和“十一五”发展规划情况分析,得出相关结论如下: 1、西北区域未来弃风弃光现象将依然严重 2020年西北区域各省(区)依然会存在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表1为模拟评估的2020年各省新能源消纳水平与2015年情况的对比,可见西北各省的弃风弃光率仍然偏高,距离实现新能源全额消纳的目标,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中甘肃和新疆即使考虑了新建直流工程以利于新能源外送消纳,弃风弃光率预计仍将超过20%,消纳压力较大;宁夏、青海整体弃新能源率在10%左右,还存在部分消纳的压力;陕西如果新建了陕北-关中二通道,弃光弃风率将维持在较低水平。 表1 西北区域各省(区)新能源消纳情况模拟结果对比
如果要求西北区域五省(区)保持弃风率和弃光率都在5%以内,则此时各省的风电和光伏装机大小和占比应该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除了陕西外,西北区域其余四省(区)的新能源规划装机规模都已经超过了系统可以正常消纳的范围,部分省份的弃风弃光情况理论上已经不允许在2020年以前再新增新能源装机,例如甘肃省即使2015年之后不再新增风电装机,也很难保证将弃风率控制在5%。 表2 2020年西北区域保证新能源正常消纳合理装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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