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河北省关于推进2017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2)

时间:2017-04-26 17:21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河北省住建部 点击:
【摘要】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四、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石家庄市作为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要按照“两年建设、一年运营”的试点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攻坚方案,加快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年底前所有列入试点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主体全部竣工。要积极协调物价、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做好管廊建设运营成本及各类入廊管线敷设成本的调查、测算等工作,抓紧研究制定试点城市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为下一步管线入廊和运营管理创造条件,为全省树立典型示范。

       五、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市要坚守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对已建和在建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检查井、通风口、投料口、逃生口等露出地面的孔口全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孔口盖板,防止人员坠落。对各类正在施工的基坑、洞口、孔口等重点部位,要设置施工围挡,防止行人进入或坠落。

       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继续执行信息周报制度。各市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信息周报制度的通知》(建城〔2016〕69号)要求,加强综合管廊建设进展信息报送,没有建设项目的、本周工作无明显进展的要坚持“零”报送。设区市负责指导、监督所辖县(市)管廊建设进展信息报送工作。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部门要在每月25前向省厅报送本市综合管廊开工建设进展,我厅将根据各市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