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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2)

时间:2016-09-20 12:2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吉林省政府 点击:
【摘要】海绵城市是构建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生态城市的重要理念和方向,是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载体。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有序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经吉林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作用,落实建设控制指标。各地应创新规划理念与方法,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各层次规划编制体系,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与城市建设其他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协调与融合,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规划文本的强制性内容。因地制宜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相关控制指标,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合理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实施策略、原则、重点实施区域、主要方式和规模。通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强化对城市径流雨水的排放控制与管理,实现缓解城市内涝、从源头削减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等多重目标,为城市构建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

  (二)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发挥水体调蓄功能。各地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 “蓝线 ”管理规定,统筹考虑防涝、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要求,有效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现状,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推进城市江河湖泊生态化治理,避免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采用生态措施做好护岸护坡,积极修复河滩及滨水带生态功能,合理采取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有条件的城市要恢复已填埋的河道,强化水系沟通,对城市水系进行水质净化、流速缓滞,充分考虑河湖水体的水量和水位需求,保证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的过水流量和调蓄库容。 

  (三)优化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建设,提高雨水渗透吸纳能力。实施公园景区、街头绿地、游园和道路等改造提升工程,增加适合北方城市的乔灌木栽植量,丰富植物种类,完善景观设置。在满足群众活动需求的同时,可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多种低影响开发技术,实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景观设置相结合,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提高雨水渗透能力,增强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最大限度地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并对雨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实施山体公园建设,大力开展植树绿化,丰富山体植被,依托山体地势合理设置雨水收集、拦蓄及利用设施。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要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既有公园、绿地和广场,要有计划地按照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建设要求,实施海绵化改造。

  (四)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要转变传统的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的道路工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排水。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道路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时,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塘等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

  (五)建设建筑与小区海绵体,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绿色建筑建设,在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应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既有建筑与小区应结合实际情况,遵循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对周边绿地及景观水体等逐步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鼓励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雨时发挥调蓄、旱时发挥绿化灌溉功能。通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收集的雨水,可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及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率先践行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理念。

  (六)提高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雨水污染控制。在城市新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既要注重绿色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就地吸纳雨水能力,也要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排水能力。要按照已批准的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的整治,加快建设和改造河流沿岸截流干管,加快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城市要将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污水、雨水等管网建设内容,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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