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全文】(4)

时间:2016-08-12 14:5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山东省政府 点击:
【摘要】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节能减排、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的有力举措,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编制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利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良性互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要分别从建设规划、设施用地、消防安全和相关标准制修订等方面,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有利条件。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大财政价格支持、强化金融服务与保障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要分别指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二)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落实。

  (三)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各地要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积极争取相关项目纳入国家“示范小区与单位”“示范城市与区县”“城际快充示范区域”三级示范工程体系,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普及。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1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17日印发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