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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把手”推动环保 生态损害终身追责(2)

时间:2015-03-11 12:15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中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省财政厅不断加大投入,并协调同环保、公安等部门及时出台了燃煤锅炉和黄标车淘汰、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建设等8项鼓励、支持和推动治污降霾措施落实的配套政策,其中4项财政补贴鼓励政策。  
 
    为了规范建筑施工扬尘管理,省住建厅不断完善工地扬尘治理督查和考评机制,对关中地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8次巡查暗访,共检查工程项目346个,对暗访的45个工地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媒体曝光。 
 
    2014年公安、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查处环境治安案件76起,治安拘留31人;侦办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1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刑事拘留111人。  
 
    省国土厅、林业厅、水利厅等也都从“扩水”、“增绿”、资源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    为应对“雾霾天”,省环保厅同时建立了日常会商、重点时段会商、应急会商的三个层级的会商机制,邀请发改、工信、住建、气象、商务等部门参与具体会商,协同研判大气环境形势和下一阶段环境空气质量演变趋势,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精准打击各类大气环境污染行为。 
 
    两年来,陕西的治霾行动之迅速、之果敢引起了高度关注。正如赵正永在省委民主党派协商会上所说,“今年以来,我们铁腕开展治污降霾,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西安空气优良天数超过了200天。不要小看这一成绩,这是一种无形的资源。事在人为,只要我们下决心、齐心协力,持续用劲地抓下去,我们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好,空气优良天数也会一年比一年多。” 
 
    3、亲自上手破解治污难题“要站在对三秦父老和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凝聚力量,克服困难,多措并举,用铁腕措施治理渭河污染,确保到2014年底,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段保持Ⅲ类水质,杨凌以下全段基本达到Ⅳ类水质,渭河入黄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实现水质变清的目标。”这是三年前,时任省长的赵正永在陕西省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动员大会上,向沿渭河各市县发出的总动员令。而在他任省委书记之后,“渭河三年变清”依然是他重点主抓的工作之一。  
 
    三年多来,赵正永到各地调研,常常谈到渭河污染治理问题,还要求各市书记、市长对照省环保厅每月报送的渭河断面监测数据,找差距、硬措施、抓落实,要增强紧迫感,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决心、更实的措施,落实三年治污行动方案。
 
    皂河是渭河治理的难点也是重点,只有氵皂河治理好,渭河三年行动计划才能圆满收官。2014年4月9日,赵正永在西安调研渭河综合整治工程时再次强调:“渭河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要全力以赴、克服困难,高质量推进河堤道路建设和沿岸绿化美化,完善综合管理体制,给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西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一直把氵皂河治污工作当做重中之重。市委书记魏民洲、市长董军多次现场检查督办,确保氵皂河各项治污工程按期完成。2014年,市长董军三次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氵皂河治污工作。西安市政府召开9次专题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时至2014年12月17日,渭河西安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已低于20毫克/升、1毫克/升,较渭河三年行动开展前(25毫克/升、5.2毫克/升)下降了20%、81%;氵皂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已低于40毫克/升、5毫克/升,较渭河三年行动开展前(215毫克/升、27毫克/升)均下降了81%。  
 
    西郊热电厂承担着西安市1020万平方米的采暖供热,由于建设较早、设施陈旧,二氧化硫排放占全市总量的25%。是困扰西安西郊多年的大气污染“顽疾”,为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府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省长娄勤俭在调研西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明确要求,有条件要治,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治。在省市共同推动下,今年该电厂一期燃煤机组实施了关停,并按照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对二期机组进行了提标改造。 
 
    为督促企业提高治污水平,在国家要求西安和咸阳2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省政府发布公告将执行范围扩大到关中6市2区,在整个关中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标准,促进产业更快升级。 
 
    渭北旱腰带地区土法烧制石灰窑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也危害当地群众身体健康,多年来一直难以解决,去年渭南市委书记多次夜查、督办,要求大力整治石灰窑,2014年渭南市加大拆除力度,一举拆除小石灰窑1118孔,并配套实施了相关结构调整措施,保障群众权益。
 
    冬季有效管控建筑扬尘一直是大气治理的难点。西安市近日出台《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规定每年12月到来年2月,除抢修、抢险、地铁施工外,原则上停止新项目开工。 
 
    一系列难点、热点环境问题的解决,让人们看到了省委、省政府除顽瘴、克痼疾的坚定决心和勇于担当,看到了发改、环保、城建、工信、公安、林业等战线和社会公众的务实作风和积极行动,看到了三秦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4、“一把手”引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出现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面对机遇和挑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则成为关键所在。    
 
    在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赵正永强调,要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齐心协力整治违法建筑,还青山绿水原貌。要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巩固和扩大氵皂河治理成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探索更加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努力打造山清水秀、舒适怡人的生态空间。 
 
    娄勤俭在第九次全省环保大会安排部署工作时就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必须充分利用资源环境承载的倒逼机制,以社会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抓手实行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实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最近,又提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既是竞争力,又是凝聚力。”  
 
    而近两年来陕西省在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针对陕西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强化煤质管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首设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制定本省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燃煤总量控制计划;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引入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机制;首次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首次对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单位弄虚作假给予处罚。这些创新,都形成了陕西省治污降霾工作组合拳。  
 
    针对全省渭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出台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规定了渭河流域总量控制、排污权有偿使用、水污染补偿等制度,为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立法中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通过设定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对污染减排起到积极作用。  
 
    据统计,仅2014年,陕西省环保厅就出台了10项具有创新性的制度,制定了两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取消合并下放行政许可4项,精简率达到3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17项精简至6项,全面推进生态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5、落实总书记指示建设山绿、水清、天蓝新陕西2月13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工作,在充分肯定近年来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同时,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让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总要求。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赵正永就我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讲话提出落实“五个扎实推进”的20项具体任务,“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下决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其中。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就落实省委20项任务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在全省形成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高潮。省环保厅要求全系统干部要积极主动,勇于担当,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坚持更严格的标准,落实更严格的措施,实施更严格的执法,执行更严格的问责;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在工作上出思路、敢负责、出成果、出亮点、出经验,坚决落实总书记讲话中“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要求和总部署,为建设美丽陕西扎实努力,做出贡献。(来源:全球环保研究网
 
(原标题:陕西:党政“一把手”推动环保新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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